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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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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会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2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2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承诺事由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张建军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汤际瑜、南海成长(合伙)、曾力、百顺投资、陈运、天利泰投资、欧吉曼投资、王贡献、华澳创投(合伙)、钟亮华、融创投资、余达、包能进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7年05月25日12个月 正常履行中
周振清 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017年05月25日12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周振清、朱东华、雷平宇、阮志毅、张建飞、王志阳 股份限售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稳定股价承诺 ①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按以下方式执行:A.单次不低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不高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与上述A项的上限冲突,按照本项执行。如果在12个月内公司多次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则累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按以下方式执行:A.不高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B.不低于2,000万元;如与上述A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③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股份回购计划的启动条件成立时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公告。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④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股份回购事宜;⑤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应承诺;⑥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股份回购的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IPO稳定股价承诺 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或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到“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本人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股份方案并公告,具体如下:①本人将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20%,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70%。同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②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③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④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周振清、孙政民、朱昌昌、王志阳、雷平宇、阮志毅、蔡晟、张建飞 IPO稳定股价承诺 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的前提下,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公开披露的最近定期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形,若在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达到“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本人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股份方案并公告,具体如下:①本人将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人均薪酬的20%,不高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人均薪酬的50%。同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②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③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④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现金分红的100%或薪酬的50%予以扣留,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公司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人连续两次违反承诺的,公司有权在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对本人予以解聘。 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下同);(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7)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2022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汤际瑜、周振清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直至持股比例低于5%;(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曾力、深圳市百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以任何其他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将来出现本人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人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权,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该等出资或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周振清、孙政民、朱昌昌、刘麟放、肖祖核、涂成洲、王志阳、雷平宇、阮志毅、蔡晟、张建飞 其他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7、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其他承诺 如果发行人因租赁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张建军就发行人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使发行人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其他承诺 若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三利谱需要补缴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或为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由而承担任何罚款,本承诺人愿意对股份公司因补缴或受罚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代为承担或全额补偿。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承诺事由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张建军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汤际瑜、南海成长(合伙)、曾力、百顺投资、陈运、天利泰投资、欧吉曼投资、王贡献、华澳创投(合伙)、钟亮华、融创投资、余达、包能进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7年05月25日12个月 正常履行中
周振清 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017年05月25日12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周振清、朱东华、雷平宇、阮志毅、张建飞、王志阳 股份限售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稳定股价承诺 ①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按以下方式执行:A.单次不低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不高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与上述A项的上限冲突,按照本项执行。如果在12个月内公司多次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则累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按以下方式执行:A.不高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B.不低于2,000万元;如与上述A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③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股份回购计划的启动条件成立时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公告。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④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股份回购事宜;⑤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应承诺;⑥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股份回购的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IPO稳定股价承诺 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或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到“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本人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股份方案并公告,具体如下:①本人将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20%,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70%。同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②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③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④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周振清、孙政民、朱昌昌、王志阳、雷平宇、阮志毅、蔡晟、张建飞 IPO稳定股价承诺 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的前提下,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公开披露的最近定期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形,若在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达到“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本人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股份方案并公告,具体如下:①本人将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人均薪酬的20%,不高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人均薪酬的50%。同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②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③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④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现金分红的100%或薪酬的50%予以扣留,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公司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人连续两次违反承诺的,公司有权在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对本人予以解聘。 2017年05月25日36个月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下同);(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7)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2022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汤际瑜、周振清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直至持股比例低于5%;(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曾力、深圳市百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诺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7年05月25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以任何其他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将来出现本人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人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权,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该等出资或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周振清、孙政民、朱昌昌、刘麟放、肖祖核、涂成洲、王志阳、雷平宇、阮志毅、蔡晟、张建飞 其他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7、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其他承诺 如果发行人因租赁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张建军就发行人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使发行人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张建军 其他承诺 若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三利谱需要补缴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或为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由而承担任何罚款,本承诺人愿意对股份公司因补缴或受罚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代为承担或全额补偿。 2017年05月25日长期 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