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
公告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7—03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洛阳钼业2017年半年度报告》。由于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未能就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重分类以及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外币报表折算项目进行准确列报,现需对以下内容予以更正:
1、第十节 财务报告,二、 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固定资产期末数原披露为:“2,610,100.87”万元,更正为:“2,569,101.78”万元。无形资产期末数原披露为:“2,297,756.82”万元,更正为:“2,338,755.91”万元。
2、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9、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一、账面原值:2.本期增加金额:(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合计原披露为:“25,604.79”万元,更正为:“-6,079.05”万元;4.期末余额合计原披露为:“3,151,934.09”万元,更正为:“3,120,250.27”万元;二、累计折旧:2.本期增加金额:(1)计提合计原披露为:“136,990.37”万元,更正为:“166,002.74”万元;(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合计原披露为:“17,058.80”万元,更正为:“-2,638.30”万元;4.期末余额合计原披露为:“541,438.70”万元,更正为:“550,753.97”万元;四、账面价值:1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原披露为:“2,610,100.87”万元,更正为:“2,569,101.78”万元;
3、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5、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一、账面原值:2.本期增加金额合计:(5)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合计原披露为:“1,254.99”万元,更正为:“-50,885.81”万元;4.期末余额合计原披露为:“2,552,352.43”万元,更正为:“2,500,211.63”万元;二、累计摊销:2.本期增加金额合计:(1)计提合计原披露为:“153,382.85”万元,更正为:“62,484.47”万元;(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合计原披露为:“1,138.49”万元,更正为:“-1,103.02”万元;4.期末余额合计原披露为:“254,595.61”万元,更正为:“161,455.72”万元;四、账面价值:1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原披露为:“2,297,756.82”万元,更正为:“2,338,755.91”万元;
4、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本期金额原披露为:“136,990.37”万元,更正为:“166,002.74”万元;无形资产摊销本期金额原披露为:“153,382.85”万元,更正为:“62,484.47”万元;其他本期金额原披露为:“-77,884.64”万元,更正为:“-15,998.63”万元。
现将更正后《洛阳钼业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更新。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业绩造成影响。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7—039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李朝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发本、非执行董事袁宏林、监事张振昊、财务总监顾美凤、副总经理姜忠强共计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830,292股,占总股本的0.027%。该等股份均为前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累计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董监高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50,7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18%)A股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17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收到李朝春、李发本、袁宏林、张振昊、顾美凤、姜忠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李朝春、李发本、袁宏林、张振昊、顾美凤、姜忠强
(二)股东持股数量(A股)、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
(三)过去12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无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累计取得
2、拟减持数量: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即不超过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2,550,751股的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8%),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A股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朝春、李发本、袁宏林、张振昊、顾美凤、姜忠强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A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二)本次拟减持A股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李朝春、李发本、袁宏林、张振昊、顾美凤、姜忠强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李朝春、李发本、袁宏林、张振昊、顾美凤、姜忠强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A股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