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汉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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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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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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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92,297,224.59元,较期初余额减少77.3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增加对外投资等因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41,485,754.76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4.64%,主要系本期货款结算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4,206,392.4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29.41%,主要系依约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本期合并了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报表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9,016,925.5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1.18%,主要系本期合并了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报表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916,353,480.3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5.61%,主要系因根据合同订单的执行增加了存货的储备,且原材料铜杆价格的上涨相应提高了存货的金额,以及本期合并了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报表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679,265,038.5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12.7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8,030,67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3.04%,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189,617,666.6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61.98%,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的股权投资。
9、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132,229.2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70.50%,主要系在安装调试的生产设备。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617,425.01元,较期初余额减少70.18%,主要系本报告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72,219,994.88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49.29%,主要系本报告期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借入的银行借款。
1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11,673,333.56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7.30%,主要系本期合并了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报表所致。
1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354,474,311.9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8.09%,主要系依约收取的预收货款以及本期合并了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报表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48,226,822.3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2.06%,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了期初计提的薪酬所致。
1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8,048,379.07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3.33%,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了上期应纳税额所致。
16、应付利息期末余额13,775,335.11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0.12%,主要系支付了公司债利息所致。
1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48,668,060.87元,较期初余额减少97.69%,主要系本期支付了收购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3,875,652.04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3.10%,主要系政府补助结转入损益所致。
19、资本公积期末余额5,617,319,384.4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9.88%,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形成的股本溢价。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报表项目均发生大比例变动,主要原因系根据公司2016年8月2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6年8月29日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百荣明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23号),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百荣明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及章征宇等21位自然人合法持有的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于2016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天融信100%股权,天融信成为南洋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天融信报表并入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发生独立董事变更:根据2017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冯海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育升的离任于2017年7月28日生效。
2.报告期内,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修改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报告期内,审议并通过了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应是在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每份份额为1.00元。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其设立的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次级份额,拟认购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同时募集不超过1.5亿元的优先级资金,总规模不超过3亿元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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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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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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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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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