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文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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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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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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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
3、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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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主要经营指标
截至2017年9月30日,我公司房地产业务总占地面积240.44万平方米,规划总面积723.24万平方米。2017年1-9月实现新开工面积135.35万平方米,期末在建面积230.76万平方米,2017年1-9月内实现签约销售额718236万元。工业地产租赁、管理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27.53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A股工作的进展
1、报告期内,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我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中止审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7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3290号。待更换保荐代表人相关流程履行完毕,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本次发行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2016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在2017年10月24日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我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10月23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更名
我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中文名称由“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Real Estate Corporation Limited”变更为“CCCG Real Estate Corporation Limited”;公司证券简称由“中房地产”变更为“中交地产”。公司变更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变更名称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简称自2017年10月27日起启用新简称。
(四)其它重要事项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7-14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修订后),经事后核查,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九部分“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第158页)部分数据需要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注:仅列出需更正的数据,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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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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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原因
经事后核查,在2016年年度报告数据填列过程中,上述子公司关于“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的数据录入有误所致。
三、更正的影响
上述更正不会对2016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除上述更正的内容,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于2017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注:由于我公司在2017年10月24日披露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为便于查阅,此次修订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仍沿用更名前的公司名称)。由此给投资者和年报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7-14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文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7-148号;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7年10月30日在巨潮网上披露。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吴文德、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7-149号。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文德、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7-150号。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苏州中交路劲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7-151号。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7-152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7-14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华通置业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同时尽量减少我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我公司拟出资64,771.32万元(注:收购价格以最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价格为准,以下同)收购中交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华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华通公司”)。由于交易对方中交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此项交易尚需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置业有限公司(原名中交地产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更名为中交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6层618室
成立日期:2011年3月
法定代表人:夏青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4FPU4P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整理;城市新区综合开发与旧城改造;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与运营;物业资产经营与酒店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与服务、研究设计及管理咨询服务
股东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终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的关联关系说明:是我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与我公司的其它关系:自2017年4月起,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中交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代为经营管理(我公司每年收取400万元管理费,但不合并中交置业报表)。
中交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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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公司本次收购标的为华通公司100%股权,华通公司概况如下:
公司名称: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周冬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4月14日
营业期限:1995年04月14日至长期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场配套设备和材料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工艺品的销售;停车场车位的出租与销售;家居装饰;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主要股东:华通公司为中交置业之全资子公司。
历史沿革:华通公司最早由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及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2007年,中房集团收购中房集团安居投资建设公司持有的华通公司5%股权,华通公司成为中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11年8月,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从中房集团收购华通公司股权,并于2012年2月将华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0万元。华通公司成为中交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子公司。
2015年5月,中交置业有限公司将华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80000万元。
2017年7月,中交置业有限公司对华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55000万元,并于2017年8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华通置业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
华通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
华通公司目前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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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盈利预测
1、华通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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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华通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和资产介绍
华通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出租等。华通公司对外投资公司简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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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属企业情况
(1) 上海远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55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
法定代表人:付立成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家居装饰;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百货、金属材料。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9,658.33万元,负债账面价值3,289.31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6,369.01万元。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情况:远通公司主要负责自有资产北京市海淀区华通大厦B座的对外租赁与管理。
(2)中交置业武汉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5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
法定代表人:王子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房屋销售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66,757.79万元,负债总额10,937.96元,净资产55,819.83万元。
项目经营情况:武汉公司主要负责“中交·江锦湾”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37万平方米,开发产品以住宅为主,另包含部分商业。项目已整体竣工,住宅产品交付进入尾声,商业产品交付正在进行中。
(3)中交置业大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法定代表人:娜仁其木格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87,893.50万元,负债总额59,338.22元,净资产28,555.28万元。
项目经营情况:大丰公司主要负责开发“中交美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米,开发产品包括商业及住宅,2014年10月开工,于2016年底开始陆续竣工交付。
(4)中交汇锦置业宜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
法定代表人:隋建波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84.62%,芜湖汇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15.38%。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89,364.75万元,负债账面价值81,140.0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8,224.68万元。
项目经营情况:汇锦公司主要负责“中交·上东湾”项目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62万平方米,开发产品主要为住宅。
(5)中交地产舟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法定代表人:周冬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3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15%,中交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5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7月31日,总资产账面价值205,824.54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74,498.5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31,325.99 万元。
项目经营情况:舟山公司主要负责“中交·南山美庐”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开发产品主要为住宅及商业。
(6)中交地产(海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实缴到位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法定代表人:孙大力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期限:2016年8月16日至2036年8月15日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61%股权,北京远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海南庆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4683.39万元,负债账面价值9.3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4674.03万元。
项目经营情况:海口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海口市海甸干休所合作改造”项目,已中标取得投资人选择资格,目前正围绕海甸干休所合作改造项目前期审批、拆迁安置与土地获取开展工作。
(四)审计情况
我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通公司截止2017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0月9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197092-A22号)。
(五)评估情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华通公司进行了评估,于2017年
10月12日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7)第1162号评估报告,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华通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
评估范围: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
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华通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50,570.55万元,评估价值为272,575.76万元,增值额为22,005.21万元,增值率为8.78%;负债账面价值为211,000.42万元,评估价值为207,804.44万元,减值额为3,195.98万元,减值率为1.5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9,570.13万元,评估价值为64,771.32万元,增值额为25,201.19万元,增值率为63.69%。
评估结果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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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与账面值存在较大增值或减值项目的说明: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35.77万元,评估价值2269.51万元,评估增值256.97%,主要是因为建筑物评估增值所致。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6项,账面净值594.46万元,其中五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滨湖路12号,规划用途两处为住宅、一处为商业,两处为车位。另外一处位于海口,实际用途为住宅。对于委估房产市场上能找到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案例,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首先选择市场近期销售的与待估房地产类似的房屋建筑物作为参照物,从时间因素、交易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方面找出待估房地产与每个参照物之间的差异,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综合分析确定委估房地产的评估值。搜集交易实例时,搜集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时的状态如座落位置、用途、土地状况、建筑物状况、环境条件及交易双方的情况。经评估,建筑物账面净值594.46万元,评估净值 2089.39万元;评估净值增值率251.48 %。
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3195.98万元,评估价值0万元,评估减值100%,主要是由于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减值所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3195.98万元,是华通公司对下属项目公司借款计提的利息形成的。评估人员就负债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期后已经收到此款项,同时支出了相应的应付利息,根据企业提供的本年的所得税测算,2017年无需缴纳所得税,将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为0。
上述评估报告将报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以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各方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在上述评估报告取得备案、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正式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华通公司100%股权的价格64,771.32万元,系依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值为基础,由我公司与中交置业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与评估结果一致。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交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转让方持有的华通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2、转让价款: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2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1162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在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权益资本的价值为人民币64,771.32万元。合同双方据此确定,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4,771.32万元。转让价款应于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成。
3、股权转让: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损益,经第三方审计,确认损益为盈利的部分归属股权并购方,确认为亏损的部分由股权转让方承担。
4、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交易完成后,华通公司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之间存在的尚未执行完毕的交易将形成新的关联交易,需另行提交中交地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七、收购股权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扩大经营规模。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通公司将成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房地产业务区域拓展到武汉、宜兴等地,可较快增加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2、提高盈利能力
华通公司目前在建房地产二级项目位于长三角或华中等经济发展较好区域,项目的区位、产品与我公司企业发展战略与市场主流需求相契合,发展前景、预期收益良好。有利于提高我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实现公司有质量的规模扩张。
3、有利于现金回流
华通公司下属上海远通持有的物业可提供稳定的租赁收入;其他在建房地产项目通过后续销售回款可获得销售回款回流。
4、有利于减少同业竞争
我公司此次收购华通公司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同业竞争,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公司受托管理中交置业有限公司,托管费用为每年400万元; 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交集团下属企业借款余额235,443.66万元;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施工工程公开招标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形成关联交易累计54,575.70万元;我公司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我公司出资金额7,300万元; 我公司与中交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胡必亮先生、马江涛先生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通过审阅公司管理层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关系清晰,经营状况良好;收购价格依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价格合理;本次收购华通公司股权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减少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197092-A22号审计报告。
(三)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7)第1162号评估报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7-150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华通置业
有限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 ”)拟收购关联方中交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100%股权,华通公司目前与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下属企业之间存在共同投资、工程承包、借贷等交易,如本次收购完成,华通公司将成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需要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披露。
我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确认关联交易事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需要确认的华通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中交集团(包括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一)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
1、共同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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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同投资标的简介
(1)中交置业武汉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5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
法定代表人:王子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房屋销售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66,757.79万元,负债总额10,937.96元,净资产55,819.83万元。
项目经营情况:武汉公司主要负责“中交·江锦湾”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37万平方米,开发产品以住宅为主,另包含部分商业。项目已整体竣工,住宅产品交付进入尾声,商业产品交付正在进行中。
(2)中交地产舟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法定代表人:周冬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权情况: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3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15%,中交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51%。(下转106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7-14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