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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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38.51%,主要是本期本公司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30.90%,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预付电费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40,100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兴投资管理公司和二级子公司西藏锦仁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河南省和谐锦豫产业投资基金所致;
4、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01.75%,主要是本期本公司筹资以偿还到期的中期票据所致;
5、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35.09%,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期初预收款本期已结算所致;
6、应交税金:本报告期末应交税金比年初增加99.1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7、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120.47%,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由于营改增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分别从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所致;
8、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28.99%,主要是本期本公司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409.22万元,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导致按账龄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增加188万元,以及本期对需替换的固定资产及不能使用的备品备件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39.47%,主要是上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核销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4.3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44,027.92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投资河南省和谐锦豫产业投资基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42,620.29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去年同期为降低财务费用归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请见以下明细: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122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五楼。应出席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拉豪”)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决定以现金或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形式对江油拉豪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92亿人民币。公司预计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增资。在实施增资后,江油拉豪的注册资本将由原800万元人民币增至2亿元人民币。
同时,公司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上述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如需)。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审批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瑞四川”)拥有储量丰富的优质矿石资源,且长期为公司提供质量稳定的石灰石原料。为有效利用资源,公司子公司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拉豪”)与拉瑞四川签署了2017年度《石灰石采购合同》。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现,为调整业务模式,降低综合成本,江油拉豪拟于近日与拉瑞四川重新签署一年期的《石灰石采购合同》。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关联董事黄灿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 其它。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124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油拉豪双马水泥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7年10月27日,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现金或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形式对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简称“江油拉豪”)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92亿人民币。公司预计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增资。在实施增资后,江油拉豪的注册资本将由原800万元人民币增至2亿元人民币。
同时,公司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上述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如需)。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批后即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MA624JWX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油市二郎庙镇(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涛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为:
增资完成前:江油拉豪注册资本为捌佰万元人民币,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增资完成后:江油拉豪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依据四川双马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现金或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形式对江油拉豪进行增资。由江油拉豪负责修订其章程以及完成变更工商登记等必要的法律手续。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增强江油拉豪的经营实力,有利于江油拉豪的经营发展,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增资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本次增资后,江油拉豪的发展仍受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资系出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125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石灰石,公司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瑞四川”)拥有储量丰富的优质矿石资源,且长期为公司提供质量稳定的石灰石原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拉豪”)与拉瑞四川签署了2017年度《石灰石采购合同》,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原江油拉豪向拉瑞四川采购石灰石的单价为6.2元/吨(含税),外包的石灰石开采费用为6.66元/吨(含税),石灰石总单价为12.86元/吨(含税)。现,江油拉豪拟调整业务模式,降低综合成本,将原外包的石灰石开采业务转由拉瑞四川一并承接,石灰石总单价将由12.86元/吨(含税)降至12.5元/吨(含税)。因此,江油拉豪拟于近日与拉瑞四川重新签署一年期的《石灰石采购合同》。
变更前:
合同期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采购数量:江油拉豪预计向拉瑞四川采购石灰石原料约120万吨
采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44万元
采购单价:每吨6.2元(含税,不含石灰石开采费)
变更后:
合同期限: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采购数量:江油拉豪预计向拉瑞四川采购石灰石原料约120万吨
采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00万元
采购单价:每吨12.5元(含税,含石灰石开采费)
公司2016年全年向拉瑞四川共采购石灰石605.28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关联董事黄灿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次交易系向公司关联法人拉瑞四川购买石灰石原料,买卖双方预计合同签订金额为150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8月31日,已发生采购石灰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9.22万元(含税),上年全年实际发生金额605.28万元(含税)。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929.09万元(含税),其中购买技术服务(ITAP)费用约为人民币182.21万元(含税),采购石油焦金额约为人民币264.91万元(含税),因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约为人民币296.16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85.81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8.18亿元,净资产为6.7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65.14万元,净利润为-4939.90万元(2017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6年的总资产为11.95亿元,净资产为8.2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47.82万元,净利润为20699.13万元(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已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就石灰石的原料采购与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已合作多年,根据历史交易情况判断,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以市场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定价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平均价格,按照成本加适当的利润,每吨12.5元(含税)。上述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结算方式为每月月初,合同双方进行对帐,买方在收到有效发票后三十个日历日内通过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2017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拉瑞四川正式签署石灰石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江油拉豪无石灰石矿产资源,拉瑞四川拥有储量丰富,质量较好的矿石资源,该交易可为江油拉豪提供长期稳定的石灰石原料。
2.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江油拉豪与拉瑞四川拟签订的《石灰石采购合同》定价公允,且付款条件合理,该关联交易的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不存在江油拉豪主要业务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核查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其他。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126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五楼,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备查文件
1、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与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拟签订的《石灰石采购合同》定价公允,且付款条件合理。通过执行该合同,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可充分利用优质、丰富的石灰石矿产资源,对于保证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予以同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余应敏、张一弛、胡必亮
2017年10月27日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余应敏、张一弛、胡必亮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