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德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54.11%,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支付厂房设备及股利款项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53.34%,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104.95%,主要系本集团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46.87%,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结转至所得税费用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79.70%,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所得税款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33.77%,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工程、设备款及销售结算款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67.65%,主要系将部分拆迁补偿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所致 ;

8、递延收益增加315.16万元,主要系本集团收到政府拆迁补助款所致。

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30.11%,主要是报告期内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变动80.29%,,主要系本报告期将理财收益调整至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变动147.35%,主要系本报告期将理财收益调整至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82.29%%,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拆迁补助款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82.12%,主要系本期确认政府拆迁补助款减少所致;

6、净利润项目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变动-108.81%,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拆迁补助款减少及毛利率降低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减少4483.48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投资理财收到的款项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

吴 明 福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35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销售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设立第一销售分公司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四、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五、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3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珑梅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吴立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鉴于吴立力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吴立力女士仍将履行监事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拟推荐余红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余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余红女士,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2016年历任英特诺物流机械(苏州)有限公司高级财务行政经理,2016年05月至今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

余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3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出资设立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云南建筑科技”)、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资设立苏州铭电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苏州铭电”)。

2、 审批程序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均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公司均持有两家子公司100%股权。

三、 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安宁市中华路105号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603室

拟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安装金属门窗、金属幕墙及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租赁。

2、公司名称:苏州铭电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鸿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9号

拟经营范围:金属制品设计、销售;精密加工、印刷、组装及出口业务。

上述拟设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公司投资5,000万元设立云南建筑科技子公司,主要用于其新建节能门窗厂房及与之配套的大型物流仓储空间,及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该项目的完成将有效解决公司铝建筑型材产品在西南地区交付周期长的问题,为公司进一步快速拓展市场提供保障。

存在的风险:短期内可能存在因生产管理、配套服务跟不上等原因,整体产能无法完全释放,门窗生产成本过高而导致亏损,从而影响公司整体利润,但从长期来看势必会带动公司铝建筑型材在西南区域的销售量,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2、公司投资1,000万元设立专业的铝型材精密加工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铝型材工业领域的加工制造实力,助力公司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存在的风险: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39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概述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门窗”)70%股权全部转让给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云南建筑科技”)。

其中云南建筑科技的设立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次交易为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云南建筑科技,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决议内容,目前其拟定的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钱芳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址:云南省安宁市中华路105号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603室

5、拟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安装金属门窗、金属幕墙及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租赁。

6、公司持有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述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云南省滇中工业园空港经济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

1580号

4、设立时间:2015年7月16日

5、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金属门窗的加工和销售、金属幕墙的加工和销售

7、本次交易前后云南门窗股权结构对比:

其中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9、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股权转让主要内容

1、 协议主要条款

原股东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在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认缴的7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00万元,已完成实缴900万元)全部转让予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已完成实缴部分按900万元价格转让,未完成实缴部分按0元价格转让。

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将按照云南门窗《章程》的约定履行注册资本出资义务。

2、定价依据

公司所持云南门窗的70%股份(对应注册资本1,400万元)完成实缴900万元,剩余500万元尚未实缴,经双方协商,本次转让股权中已完成实缴部分按公司取得成本转让,未完成实缴部分按0元价格转让。

3、其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建筑科技将根据云南门窗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自有资金500万元履行所受让股权中尚未完成的实缴出资义务。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生效后还需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云南门窗股份,而将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建筑科技持有云南门窗70%的股份。本次交易旨在实现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完善公司治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4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第一销售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概述

2017年10月30日,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销售分公司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华东地区销售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有效管理,公司拟设立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销售分公司。

二、 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 分公司名称: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销售分公司

2、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营业场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住友电装路67号

4、 营业范围:研究、开发、销售铝合金型材;门窗、幕墙、 配件的制作、销售、安装

5、 上述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6、 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7、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拟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 设立目的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因此,公司拟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住友电装路67号设立第一分销售公司,办理非法人营业执照。

2、 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 授权

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4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6日(周四)下午14:00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15: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

5、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三楼会议室。

8、 会议股权登记日: 2017年11月10日

9、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变更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7年10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1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传真:0512-65498037

(5) 联系人:夏金玲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5: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表决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项选择同意、反对或期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42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吴立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鉴于吴立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聘新的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吴立力女士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公司监事会对吴立力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7-037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