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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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说明
1、 上述调整前数据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由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将贵州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调整后数据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进行重述调整后的数据。
2、 上年同期公司总股本为515,466,868股,2017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515,466,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70,106,928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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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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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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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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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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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作出《关于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同业竞争情况的承诺》:“中国生物将积极致力于所属企业的业务整合工作,目前已经确定了将天坛生物打造为中国生物下属唯一的血液制品业务平台的基本方案,即将下属经营血液制品业务的主要资产以作价入股天坛生物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方式转入上市公司,同时,天坛生物将把下属经营疫苗资产业务的相关资产的控制权转移给中国生物。中国生物承诺于2018年3月15日之前消除所属企业(除天坛生物以外)与天坛生物之间的同业竞争,从而更加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更好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制定了将公司经营疫苗业务的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生研”)100%的股权及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祈健”)51%的股权出售给中国生物并购买中国生物下属经营血液制品业务的贵州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泰”)80%的股权的重组方案。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和本次资产购买交易均已于交割日完成交割,并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对价支付。北生研、长春祈健以及贵州中泰均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及重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公告)。上述重组属于消除上述同业竞争情况的具体举措。上述重组完成后,公司疫苗制品业务的相关资产全部转移给中国生物,彻底解决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疫苗制品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
上述重组完成后,中国生物所属经营血液制品业务的贵州中泰控制权转移至公司,但中国生物下属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仍从事部分血液制品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血液制品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尚未完全消除。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控股股东中国生物解决同业竞争相关工作,为彻底解决血液制品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6日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启动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前期工作,正在与各方积极沟通、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根据中国生物出具的承诺,以上血液制品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将于2018年3月15日之前消除。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道兴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17-068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以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告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1亿元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并授权总经理就该基金设立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详见同日公告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7-069)。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信用贷款)均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
详见同日公告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7-069)。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70)。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
(一) 关于参与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1亿元人民币与控股股东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联合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投资”)等共同发起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
本基金为股权投资基金,不承诺保本收益,相应投资风险由投资人依法承担。基金各投资方尚未签订投资协议,尚待进行工商设立登记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存在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的风险;基金尚未开展任何投资活动,未来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
(二) 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信用贷款)均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
国药财务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不开展未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国药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国药财务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 关于参与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
过去 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 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过去 12个月内,公司在国药财务的存贷款未超过协议约定金额。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于参与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生物联合国药投资等共同发起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亿元人民币参与该基金项目。
(二) 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为了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公司拟与国药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国药财务将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担保、结算、保险代理等多种金融服务。
鉴于上述两项交易的参与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的控股或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1、 中国生物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9.63%股权;
2、 国药投资、国药财务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控制。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信息
(1)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4号富盛大厦2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杨晓明
注册资本:900625.263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疫苗的批发(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0日);投资;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设备、塑料制品、玻璃用品及包装材料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
法定代表人:梁红军
注册资本:9556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药行业的投资及资产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药品包装材料的组织生产和销售;医药工业生产所需仪器、设备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销售医疗用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批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2月05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具体经营品种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0年7月19日);销售化工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梁红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一)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16年12月0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关于参与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
1、 基金规模及投资人
公司拟出资1亿元人民币与中国生物联合国药投资等共同发起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设立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把握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和资金来源,获取投资收益。
“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设立时首次出资不低于其认缴出资总额的10%。后续出资,将根据投资项目的筛选和投资预计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发出缴付通知,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缴付出资。
基金期限为首期出资到位日起八(8)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期限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超过一(1)个日历年度(包含一(1)个日历年度)。
如合伙期限根据前款约定延长后而仍需继续延长合伙期限,则经合伙企业的投资顾问委员会同意后可继续延长一(1)个日历年度。
2、 基金管理模式
基金采用委托管理的模式。普通合伙人(GP)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LP)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和管理,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会议是基金的权力机构。
3、 管理费
在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年支付管理费。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内,合伙企业每年按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与截至相应日历年度第一日未根据合伙协议分配条款向合伙人返还的有限合伙费用之和的百分之二(2%)/年支付当年度的管理费。管理费每年分两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4、 投资方向
基金投资方向为生物医药、诊断试剂、疫苗等行业中的具有良好盈利模式,具备技术先进性,业务增长显著的企业和项目。重点以生物创新项目为主,包括创新型公司的股权和创新型项目。
5、 收益分配
基金项目收益收回的本金用于支付每个合伙人对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已处置项目未收回的本金,投资项目的减记以及未向各合伙人分配的投资本金上应分摊的有限合伙费用;如基金项目收益用于本金分配后有剩余,则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实现协议约定的收益率;如仍有剩余,则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所取得的累计收益等于全体合伙人本金分配后累计取得的收益的25%;如仍有剩余,则将其中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6、 退出方式
项目退出方式有IPO、上市公司并购、股权转让、股东回购等方式。
7、 其他
以上事项约定以最终的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二) 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服务内容:
(1) 存款服务;
(2) 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3) 财务及融资顾问等咨询服务;
(4) 担保服务;
(5) 结算服务;
(6) 网上银行服务;
(7) 保险代理服务;
(8)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药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 服务原则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药财务提供金融服务。国药财务亦承诺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3、 服务价格
(1) 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管理规定,且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 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含贴现、融资租赁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且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 其他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收费标准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的标准执行。
4、 交易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信用贷款)均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
5、 风险控制
国药财务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不开展未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国药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
国药财务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6、 协议有限期:自签订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国药财务签署该《金融服务协议》。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参与设立国药中生生物产业创新基金可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把握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和资金来源,获取投资收益。
(二) 公司与国药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可以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晓明先生、崔萱林先生、吴永林先生、胡立刚先生、杨汇川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参与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亿元,因该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1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1日
至2017年11月22日
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5:00-2017年11月22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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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凡具备上述第四、(一)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 现场会议登记日期:2017年11月16日-17日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2座15层
(四) 邮政编码:100029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慈翔、田博
联系电话:010-60963010
联系传真:010-84663322
邮箱:ttswdb@163.com
(二) 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码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