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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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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贾化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亦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牛景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期满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为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2700万元。目前,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换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股权。该事项详细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转让子公司亳州皖华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化斌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17-047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24日以书面送达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石强先生因工作安排无法参加会议,委托尹宗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0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17-048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24日以书面送达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020万元。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17-04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港华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收取手续费。

2、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贾化斌先生、卢浩先生、姚礼进先生、肖厚全先生、沈春水先生、纪伟毅先生、霍志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邵德慧

注册地: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54468522J

登记机关: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期限:50年

股东(发起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企业法定代表人:贾化斌

注册地:安徽省宁国市宁城中路7号宁国中行大楼6楼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321716683D

登记机关: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期限:50年

股东(发起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营、高压中压管道建设;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与经营;加气站(包括CNG或LNG加气站)的建设与经营;燃气工程的设计、安装;燃气设备、器具生产、经营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抢修;经营其它与燃气有关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皖能港华公司经营建设,公司经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双方按持有皖能港华公司的股份比例向其提供资金支持,总计2000万元。利率双方一致,期限3年。

其中,公司通过皖能财务公司向皖能港华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020万元(按占股51%比例计算),皖能财务公司不收取手续费。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皖能港华公司的经营发展。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皖能港华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皖能港华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原则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子公司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皖能港华公司的经营发展,贷款利率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公司向子公司皖能港华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3689 公司简称:皖天然气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