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风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娟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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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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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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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情况说明: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154,773股
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
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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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公司产品设计、打样的开发能力,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鹏霁宇”)实施整体吸收合并(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31号公告)。
本次吸收合并已于2017年8月24日取得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准佳鹏霁宇的国税注销登记。目前仍处于办理佳鹏霁宇地税注销登记阶段,尚未完成全部吸收合并手续。
(2)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房产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并改善员工住宿条件,增加员工住宿资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128.01万元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炳文先生、黄晓佳先生购买其名下位于公司住所附近的汕头市金平区华新城合计33套住宅房产,作为公司员工宿舍用房(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7-020号、临2017-023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交易事项尚处于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手续阶段。
(3)关于公司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拟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已提交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33号、临2016-034号、临2016-038号公告,于2016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45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目前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申请工作尚处于前期筹备过程。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晓佳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