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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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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魏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庆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绍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由于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导致;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辽宁时代万恒信添时装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增加导致;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贸易业子公司应收款项增加导致;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导致;

存货增加主要是由于林业子公司存货增加导致;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是转让沈阳万恒易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导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时代万恒(香港)民族有限公司外汇合约本期部分交割导致;

应付票据减少主要是由于母公司应付票据减少导致

预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时代万恒投资有限公司预收账款增加导致;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支付薪酬导致;

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是由于林业子公司对外支付往来款导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林业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导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销售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林业子公司本年度销售费用增加导致;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收回长账龄往来款导致资产减值冲回较多导致;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转让沈阳万恒易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导致;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政府补助增加导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贸易业子公司、林业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导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按合同进度收回莱茵海岸转让款及转让沈阳万恒易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导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偿还银行借款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9号)。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的议案》,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9月19日到期。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至报告期末,公司转让沈阳万恒易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已实施完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钢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17-03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魏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罗卫明、陈枫、刘晓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陆正海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蒋明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庄绍英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黄年山、刘国忠、庞柳萍、鞍山达仁投资有限公司、张允三回避了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勇、翟春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鉴证律师出具的《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41 公司简称:时代万恒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