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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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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

§1重要提示

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2017年10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行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1.3 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 本行法定代表人易会满、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谷澍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张文武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3 股东数量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99,269户。其中H股股东130,248户,A股股东369,021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7年9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86,083,193,699股H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489,343,052股A股。

2.4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A股股东

注:(1)截至2017年9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316,451,864股。

(2)截至2017年9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717,852,951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013,921,700股。

H股股东

注:(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权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址在报告期内最近一次披露,截至2017年9月28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4,378,196,839股H股的实益拥有人。

2.5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8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2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26户。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7年9月30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由于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7年9月30日的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本部分财务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实现净利润2,290.86亿元,同比增长2.51%。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1.22%。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53%。

营业收入5,357.73亿元,同比增长3.48%。利息净收入3,841.51亿元,同比增长9.33%。年化净利息收益率2.17%,较今年上半年和2016年全年均提升1个基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76.43亿元,同比下降5.37%。业务及管理费1,198.31亿元,同比增长2.22%。成本收入比22.37%。

报告期末,总资产257,647.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275.33亿元,增长6.74%。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40,956.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88.18亿元,增长7.96%,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8,684.58亿元,增长7.59%。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89,851.40亿元,个人贷款47,798.51亿元,票据贴现3,306.73亿元。投资56,407.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95.59亿元,增长2.91%。

总负债236,636.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75.54亿元,增长6.80%。客户存款193,296.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43.41亿元,增长8.44%。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93,966.36亿元,活期存款97,447.43亿元,其他1,882.64亿元。

股东权益合计21,011.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9.79亿元,增长6.06%。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2,200.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56%,比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48.42%,比上年末提高11.73个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88%,一级资本充足率13.40%,资本充足率14.67%1,(注:1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均满足监管要求。

§4重要事项

4.1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1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工银投资”)开业并颁发了金融许可证。根据中国银监会批复,工银投资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南京,主要从事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2017年9月26日,工银投资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正式对外营业。

4.2.2 工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本行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同意本行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工银租赁”)在香港设立工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名称以公司注册最终结果为准),由工银租赁全资持有,注册资本为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等值外币或12亿美元(按照届时汇率折算,以金额孰高者为准),注册资本分批通过现金和工银租赁的存量航空租赁业务资产实缴到位。工银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设立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4.2.3 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情况

本行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80亿元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88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4.3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2017年6月27日举行的2016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7年7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343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835.06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不涉及派发优先股股息事宜。本行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先股股息分配的实施事宜,拟于2017年11月23日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票面股息率4.5%(含税为4.5%,境内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境内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0.25亿元;拟于2017年12月11日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不含税为6%,即为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派息总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4.16亿元(按9月末汇率估算,实际以公告日汇率为准)。

4.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4.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3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7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席16名。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易会满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1月在境外和境内发行优先股,其中境外募集资金总额为29.4亿美元、6亿欧元和120亿元人民币,境内募集资金总额为450亿元人民币。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满足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先决条件。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一)境内优先股

1.股息率

境内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为4.5%(含税为4.5%,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2.派息金额

根据境内优先股计息本金450亿元人民币,股息率4.5%,确定本次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为20.25亿元人民币。

3.派息时间

根据境内优先股募集说明书,股息支付日期为每年11月23日,故今年本行境内优先股的股息派发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

(二)境外优先股

1.股息率

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各币种境外优先股第一个赎回日前的初始股息率均为6%(不含税为6%,即为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双边税收协定适用税率(10%)代扣代缴所得税,根据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

2.派息金额

根据各币种境外优先股计息本金、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确定境外优先股股息金额如下:

(1)美元优先股

派发美元优先股股息1.96亿美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1.764亿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1960万美元。

(2)欧元优先股

派发欧元优先股股息4000万欧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3600万欧元,代扣代缴所得税400万欧元。

(3)人民币优先股

派发人民币优先股股息8亿元人民币,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7.2亿元人民币,代扣代缴所得税8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按2017年9月末汇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64725;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7.83910193)合计折合人民币约为24.16亿元,实际派发时分别以相应优先股币种派发。

3.派息时间

根据境外优先股发行通函,股息支付日期为每年12月10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2017年12月10日为星期日,故今年本行境外优先股的股息派发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国工商银行有效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3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6名,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钱文挥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7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监事会对监事2017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