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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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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东宁、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杜志红及财会机构负责人邢晓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本行派发红股导致股数变化,本行已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报期间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上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5、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秀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杠杆率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4 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北银优1 证券代码:360018

单位:股

■■■证券简称:北银优2 证券代码:360023

单位:股

■■■

三、 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我行密切关注宏观经济金融走势及监管动态,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调整导向,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守风险底线,稳健经营、均衡发展,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总体态势表现良好。

资产规模稳定增长。截至9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28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588.87亿元,增幅7.51%;贷款总额10,653.89亿元,较年初增加1,654.82亿元,增幅18.39%;存款总额1.27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189.26亿元,增幅10.33%,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均衡稳健增长。

经营效益保持平稳。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3.00亿元,同比增加7.33亿元,增幅3.95%;实现净利润156.26亿元,同比增加5.90亿元,增幅3.92%;实现非息净收入97.77亿元,同比增长13.24%。总资产收益率(年化)0.9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15.44%,成本收入比23.60%,盈利能力保持较好水平。

收入结构持续改善。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优化业务结构,托管、理财、交易银行等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前三季度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4.65亿元,同比增加13.83亿元,增幅17.11%,在营业收入中占比24.39%,同比提升2.12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9月末,本行口径不良贷款余额130.21亿元,不良贷款率1.25%,贷款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拨贷比3.08%,拨备覆盖率245.70%,拨备计提较为充足且保持较高水平,具有良好的风险防范及抵补能力。

公司银行业务发展特色鲜明。截至报告期末,人民币公司存款余额9,698亿元,较年初增加950亿元,增幅10.9%;人民币公司贷款余额6,977亿元,较年初增加1,027亿元,增幅17.3%。其中人民币小微贷款余额3,546亿元,较年初增加638亿元,增幅22%。科技金融、文化金融贷款余额分别达1,158亿元、527亿元;交易银行客户5.69万户,带动低成本结算性存款4,192亿元,占全行结算性存款增量比例89.6%;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报告期内承销地方政府债券超130亿元。

零售银行业务持续转型升级。截至报告期末,零售客户突破1,800万户,零售贷款余额2,994亿元,较年初增加467亿元,增幅18.5%;储蓄存款余额2,483亿元,较年初增加195亿元,增幅8.5%。零售“一体两翼”战略转型稳步推进,持续打造本行零售业务“三大金融”品牌特色。智慧金融方面,与腾讯旗下微众银行合作推出“微粒贷”产品,实现7*24小时线上放、还款,上线两个半月发放贷款近8万笔;惠民金融方面,丰富“悦行国际”出国金融服务,推出留学贷款、移民贷款、非提取型贷款,满足不同层次出国客户融资需求;财富金融方面,设立国内首个关爱青少年内心精神世界的慈善信托项目,实现慈善信托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首次对接。

金融市场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高效能、高转速、轻资本、轻平台的“两高两轻”战略,合规经营,严控风险,金融市场业务提质增效。通过不断创新业务产品,推进福费廷、内保自贸贷、跨境集团授信、外币应收投资业务等产品研发落地;结合经济形势及监管要求,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高收益同业资产占比;推进托管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托管资产规模17,782.33亿元,较年初增长22.90%。

四、 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7年10月30日。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2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1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6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解除么毅女士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解除么毅女士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对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ING Bank N.V.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3亿美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2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魏德勇董事和马德汗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3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ING Bank N.V.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10月30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ING Bank N.V.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3亿美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2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ING Bank N.V.是本行战略投资者,也是本行最大单一股东,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ING Bank N.V.授信3亿美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ING Bank N.V.为荷兰国际集团(ING集团)全资子公司。荷兰国际集团是一家有着150年历史的国际金融集团,它在全球为客户提供银行、保险及资产管理等服务,是在1991年由荷兰国民人寿保险公司和荷兰邮政银行集团合并组成的综合性金融集团。ING Bank N.V.是荷兰国际集团重要的业务单元,直接或通过下属公司或控股公司面向全球客户提供银行和资产管理服务。

2016年末,ING Bank N.V.资产总额8439.19亿欧元,净利润42.27亿欧元;从核心指标分析,总资本充足率17.77%,较2015年增长1.1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4.70%,较2015年增长0.85个百分点;自金融危机以来,ING Bank N.V.一直致力于调整和简化业务结构、控制成本,提高资产收益率,2016年资产收益率0.59%,较2015年增长0.07个百分点;资本收益率11.7%,较2015年增长0.6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53.9%,较2015年下降1.4个百分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ING Bank N.V.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ING Bank N.V.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ING Bank N.V.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1169 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