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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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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谭洪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紫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小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86.18万元,减少87.93%,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末的PVC期货合约期末持仓数降低且平均持仓成本相对上升导致期末浮动持仓盈利同比降低所致。

注(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7,526.33万元,增加672.16%,主要是因为本期期末持有三个月内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注(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0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以参股发起设立方式参股投资了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100万元,占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0.17%。

注(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235.46万元,增加81.63%,主要是因为本期子公司四川华富立及浙江华富立将部分新增已完工但暂时空置的厂房出租所致。

注(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93.80万元,增加82.74%,主要是因为本期新购但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生产设备增加所致。

注(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102.31万元,增加1,005.40%,主要是因为本期装修工程完工结转至本科目所致。

注(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137.57万元,增加315.41%,主要是因为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注(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634.65万元,减少41.69%,主要是因为部分采购付现有折扣,使用付现的采购增加,银行承兑的付款减少所致。

注(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65万元,减少35.65%,主要是因为本期子公司华立(亚洲)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所致。

注(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26.52万元,减少45.11%,主要是因为本期子公司华立(亚洲)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所致。

注(1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099.68万元,减少42.79%,主要是子公司华立(亚洲)每月还本和本期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所致。

注(12):股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670万元,增加33.40%,是因为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股票所致。

注(13):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3,297.44万元,增加48,442.18%,是因为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所致。

注(14):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93.85万元,同比增加91.38%,主要是因为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税费科目调整至本科目所致。

注(15):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321.09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注(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256.98万元,同比减少76.70%,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严格落实超期款项的催收,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余额有较大幅度下降,按照账龄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大幅度减少所致。

注(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1,268.0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大幅减少所致。

注(18):投资收益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881.31万元,同比增加336.30%,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对部分PVC期货合约进行平仓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较多所致。

注(19):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1.09万元,同比增加380.80%,主要是因为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失增加所致。

注(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4,886.15万元,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增加及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注(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9,536.90万元,主要是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注(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3,954.02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原告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该案件已于2017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法院仍未作出一审判决。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洪汝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报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一是调整总经理负责制为总裁负责制,建立并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二是调整公司原有的职能部制架构为事业部制架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结合行业及分地区管理的优点,建立“总部职能中心+各事业部”模式的内部组织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的议案》

一是因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称谓为总裁、副总裁称谓。二是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结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70万元修订为人民币67,153,000.00元、股本总数由66,700,000股修订为67,153,000股。三是因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相应修订公司英文全称为“Dongguan HuaLi Industries Co.,Ltd.”。

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10月修订草案)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和完善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拟相应制订和完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原《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佛山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竞拍取得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南边E区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拟在佛山三水出资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推动上述地块的相关项目建设。该子公司的具体名称将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经营范围主要为塑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制造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该全资子公司的相关筹建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股份”)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结果以及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等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有关修订内容详见下表说明。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实施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等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7年10月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章程》的上述有关条款修订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