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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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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加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长45.70%,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 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长36.55%,主要系以应收票据结算的客户销售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51.93%,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 存货较上年末增长54.29%,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库存材料和成品相应增加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降低86.02%,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6. 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长532.04%,主要系购建设备所致;

7. 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长39.03%,主要系厂区装修增加所致;

8. 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长58.10%,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降低26.77%,主要系支付年终奖所致;

10. 实收资本(或股本)较上年末增长153.04%,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所致;

11. 资本公积较上年末降低61,36%,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1.10%,主要系公司加强市场营销,办公椅、沙发销售增长所致;

13.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1.65%, 主要系业务规模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致。报告期内,海绵、铁件、纸箱等原材料价格有所上升,也使营业成本有所上升;

14.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6.54%,主要系本期流转税增加所致;

15.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2.47%,主要系研发经费增加,职工薪酬支出增长所致。职工薪酬增长,主要系公司15周年厂庆一次性员工福利费支出增长283万元,及因业务规模扩张而招聘人才进行人才储备支出增长所致;

16. 本期财务费用为843.84万元,上年同期为-655.36万元,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降低41.12%,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未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所致;

19.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04.63%,主要系本年消除远期结售汇损失影响所致;

20.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82.77%,主要系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调整影响所致。

21.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63.69%,主要系设备处置更新所致。

22.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34.49%,主要系母公司通过高企认证,所得税率由上年同期的25%改为15%所致。

23.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48.77%,系本期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54.8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2.56%,主要系本期业务增长所致;

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9.38%,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0.68%,主要系付现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8.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00%,主要系本期未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所致;

29.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76.00%,主要系本期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所致;

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00%,主要系本期无借款所致;

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00%,主要系本期无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于2016年12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550号),于2017年1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50号),于2017年1月2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申请,于2017年2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结合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经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等进行调整,并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等进行了调整。

2017年8月9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函》”)。公司会同国信证券等有关中介机构,对该《函》提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年7月27日。

(2)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38元。

(3)授予人数:113人,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应纳入激励范围的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数量:304.479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1.56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0.601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304.479万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7)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9月20日

(8)工商登记变更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5,304.479万元,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2、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62、068)

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加勇

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张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董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00股票简称:永艺股份公告编号:2017-073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同时,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4、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会〔2017〕15号)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上述新准则对当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00 公司简称:永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