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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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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利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宝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容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会计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

公司于报告期内归还10亿元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为89.85亿元。期后,公司再次归还了10亿元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

关于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方式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表

注:

1、上述土地储备项目,为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工项目。

2、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项目总土地面积。

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面积。

4、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合作项目土地面积。

5、公司权益土地面积=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6、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2. 公司棚户区改造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3.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注: 1、项目用地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总土地面积。

2、总投资额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含地价)。

3、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为报告期内数值。

4、在建建筑面积为当期开复工面积。

5、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4.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注:

1、已预售面积为报告期内项目的销售面积(不包括报告期未开盘项目)。

2、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3、其他项目为公司各非重点项目合计。

5. 本期结利情况

2017年,公司结算收入稳步增长。同时,转让子公司股权为公司贡献较高的投资收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较上年度将增加10%-15%。本次预增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141.70万元。

注: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为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利群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76 公司简称:首开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