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素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万美元在越南投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野户外(越南)有限公司【Tianye Outdoor(VN)Co,.Ltd】(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越南天野”),主要负责公司帐篷等产品的海外生产,公司持有越南天野100%的股权。2017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天野已完成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证明文件。

(2)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该事项已经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银行购买4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购买3700万元的理财产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人民币7980万元,其中,前期向农业银行购买280万元理财产品。

(3)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童文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邹冠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提名童文丽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事项已经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陆暾华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43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二、 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3908 公司简称:牧高笛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