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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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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翁中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丽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翁中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翁中华、杨建兴、宋国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崔皓丹、左德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梅方、银奔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翁中华先生、杨建兴先生、宋国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崔皓丹先生、左德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翁中华

翁中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EMBA工商管理硕士,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曾就职于辽宁建华管桩有限公司、营口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上海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上海汤始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万利斯建材有限公司,均担任总经理职务;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湖北日月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翁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93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4.51%;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建兴

杨建兴,汉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职务;2016年2月至今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兼任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兼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建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除了在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国尧

宋国尧: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5年12月至2012年1月担任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广东万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总裁;2015年1月至今担任广州鸿铧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宋国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皓丹

崔皓丹,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2001年9月至2012年5月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2年5月至至2014年7月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田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皓丹先生已于2015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崔皓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左德起

左德起,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法学教授。2004年7月至今就职深圳大学,现任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左德起先生已于2012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左德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梅方先生、银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杨梅方

杨梅方,男,1960年出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中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就职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加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杨梅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银奔

银奔,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在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在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2017年1月至今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银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公告编号:2017-11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5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5:00至2017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3日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人:赖建清;联系电话:0572-3961786;联系传真:0572-2833555;电子邮箱:ir@unifull.com;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11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7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1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