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献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三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乐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26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13号)(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等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献国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9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10月20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资金使用,控制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包括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等)总额度不超过59,1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10月20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3,000万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7号”文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2,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0,285,332.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2,214,667.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2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2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38,278,330.71元,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8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将上述3,8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08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综上,广发证券对万盛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

●本次担保金额:3.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万盛,因置换部分前期项目投入及支付项目尾款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年产10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公司拟为江苏万盛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MCBRH5Q

名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北段8号

法定代表人:龚卫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7日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07日至******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万盛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17年 09月30日,江苏万盛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亏损为171.50万元,净资产 7826.4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6 年

担保金额:3.3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情况以签订的担

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签订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00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

项目地点: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朝阳路)

建设内容: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00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的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及辅助工程

目前项目建设情况: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00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为生产基地的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特种脂肪胺(4万吨)已基本完成。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为江苏万盛担保有助于其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江苏万盛项目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

3、本次担保为全资孙公司江苏万盛年产10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置换部分前期投入及支付项目尾款的需要,为江苏万盛担保有助于其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并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750万元(均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6%;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0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0证券简称:万盛股份公告编号:2017-06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5日

至2017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宋丽娟、阮丹丹

联系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174990

邮箱:zjwsfr@ws-chem.com

(三)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