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壮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天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义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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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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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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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货币资金:增加的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营运资金相应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及华达利纳入合并后,其他应收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期末公司未结算预收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已提取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所致。
(7)应付利息: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支付到期债券利息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一年内将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子公司理想家居支付到期的优先有保证有担保的票据所致。
(10)长期借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增加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3.1.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因流转税增加相应计提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及华达利纳入合并后,公司的广告展销费、销售服务费、运输费以及销售人员薪酬等营销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及华达利纳入合并后,公司的人工费用、折旧摊销费、办公经费等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依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营业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3.1.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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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壮超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码:临2017-040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了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2.7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如以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82,87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400,374,901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配股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用途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贷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方案,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配售起止日期、具体申报办法、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配股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本次配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本次配股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配股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配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或延迟实施;
10、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
11、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他事宜;
13、上述第5项、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合计持有443,777,79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2%。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本次配股实施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超过公司总股本30%。此外,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已出具承诺,如本次配股实施后,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的,其将在三年内不转让本次配股获得的新股。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本次配股实施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同意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壮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议案》;
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5日14:3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码:临2017-041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编制过程的审核,并发表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2.7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如以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82,87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400,374,901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配股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用途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贷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合计持有443,777,79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2%。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本次配股实施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超过公司总股本30%。此外,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已出具承诺,如本次配股实施后,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的,其将在三年内不转让本次配股获得的新股。
鉴于此,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本次配股实施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同意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绍喜先生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号:临2017-042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二零一七年十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
●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境内上市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证券代码:600978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四)配股基数、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2.7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如以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82,870,00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400,374,901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五)配股定价依据及配股价格
1、配股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六)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七)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贷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九)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十)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享。
(十一)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正中珠江对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广会审字[2015]G14042940010、广会审字[2016]G15042120012、广会审字[2017]G17002720018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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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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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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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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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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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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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比率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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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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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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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93版)
公司代码:600978 公司简称:宜华生活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