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7-113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30(下午1:30-2:00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下午3:00至2017年10月31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滨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和有效表决股数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9人,代表股份423,073,664 股(其中包含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项议案回避表决股东1人,所持公司股份102,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21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21,772,12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9%。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项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股本总额为837,417,120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拟激励对象所持公司股份7,698,124股,第1-3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829,718,996股。第4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数不变,为公司股本总额。)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1人,代表股份422,618,36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55,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截至股东大会召开之时,独立董事未收到股东的投票委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4限制股票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解锁程序、其他限售规定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8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09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56,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
反对票:3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56,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23%;
反对票:3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2%;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10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1.1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确定其当期限制性股票是否解锁);
(4)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解锁资格的取消,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进行管理;
(7)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8)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所有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63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3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89%;
反对票: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授权期限的议案》;
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授权期限如下:“本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可以在本授权期间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相关协议的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的实际情况,在授信协议有效期内存在对原协议的不时修订、更新和补充等情况,及一些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通常的授信协议往往只约定生效日期而不约定终止日期,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现提请将该议案授权期限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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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赞成票:422,735,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票:3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