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7-06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建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锦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全部子议案逐项表决通过。

2、上述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2.19、9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69.76%的股份,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12,368,000股和36,464,000股,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海潇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