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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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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11月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11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1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7年11月1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本次发行价格10.0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17年10月30日(T-3日)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0.99倍。

4、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16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集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8,404.8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0.03元/股,发行新股2,16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735.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30.1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04.8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11月25日(T-6日)在《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5、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盘龙药业”,股票代码为“00286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0月30日(T-3日)完成。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1月2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11月2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按照规定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10.03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T日,周四)9:15-11:30、13:00-15:00。

2017年11月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0月31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一定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市值计算规则参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10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500股,且同时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在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效,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10月31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于2017年11月6日(T+2日)16:00前,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1月6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7年11月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及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1月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7年11月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1月25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为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网下初始发行1,3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10.03元/股,发行新股2,16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735.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30.1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04.82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18,404.82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11月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将中止发行。

3、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得将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4、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小于或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7年11月3日(T+1日)在《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10月27日(T-4日)至2017年10月30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0日(T-3日)下午15:0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4,35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75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8.50-40.24元/股,申报数量总和为4,047,160.00万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6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核查信息;共有16家投资者管理的16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共计剔除80家投资者管理的87个配售对象,对应的申报数量为52,200.0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购数量。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291家,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配售对象为6,666个,报价区间为8.50-40.24元/股,拟申购总量为3,994,960.0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3,072.57倍。

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在上述基础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在10.03元/股(不含)以上的申报全部予以剔除,共计剔除12家投资者管理的1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7,80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195246%,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与行业市盈率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标准,发行人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截止2017年10月3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99倍。

以2016年期末股本摊薄每股收益及截至2017年10月30日(T-3日)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的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计算平均数时剔除了异常值:智飞生物2016年静态市盈率。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7年10月30日

本次发行价格10.03元/股对应的2016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6年平均市盈率。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申报价格(即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且未被剔除的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申购程序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提交的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4,277个,对应的配售对象6,651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985,960.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0.03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1月2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10月25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11月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11月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11月6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11月6日(T+2日)16:00前到账。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应缴纳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64”,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在《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11月8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7、律师见证: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8、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申购程序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7年11月2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8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17年11月2日(T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866.80万股盘龙药业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盘龙药业”;申购代码为“002864”。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1、2017年11月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0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产品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10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2、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5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效,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10月31日(T-2日)日终为准。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10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盘龙药业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11月2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11月2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017年11月3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

2、公布中签率

2017年11月3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11月3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1月6日(T+2日)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1月6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7年11月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以不为5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11月7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截至2017年11月7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7年11月6日(T+2日),在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11月8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六、中止发行情况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况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认购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1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付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住所:陕西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

电话:029-83338888-8887

传真:029-83338888-8062

联系人:吴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联系人:中泰证券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40.24 600 高价剔除
2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40.24 600 高价剔除
3徐惠工 徐惠工 16.71 600 高价剔除
4许晓明 许晓明 16.71 600 高价剔除
5沈凤祥 沈凤祥 16.71 600 高价剔除
6沈赟宾 沈赟宾 16.71 600 高价剔除
7林秀浩 林秀浩 15.34 600 高价剔除
8俞龙生 俞龙生 12.03 600 高价剔除
9俞旻贝 俞旻贝 12.03 600 高价剔除
10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63 600 高价剔除
11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3 600 高价剔除
12陈菊花 陈菊花 10.07 600 高价剔除
13吕圣初 吕圣初 10.07 600 高价剔除
14朱华 朱华 15.34 600 无效报价
15傅梅城 傅梅城 10.03 600 无效报价
1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优选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03 600 无效报价
17杨治华 杨治华 10.03 600 无效报价
18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6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10.03 600 无效报价
19朱相宇 朱相宇 10.03 600 无效报价
20张恕华 张恕华 10.03 600 无效报价
21景旻 景旻 10.03 600 无效报价
22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23张启文 张启文 10.03 600 无效报价
24西藏源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源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源乘一号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25冯小玉 冯小玉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03 600 无效报价
26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稳定收益投资组合(富国)10.03 600 无效报价
27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28武汉广播电视台 武汉广播电视台 10.03 600 无效报价
29燕卫民 燕卫民 10.03 600 无效报价
30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31赵继增 赵继增 10.03 600 无效报价
32张玉玲 张玉玲 10.03 600 无效报价
3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0.03 600 无效报价
34陈林富 陈林富 10.03 600 无效报价
35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美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36冯毅 冯毅 10.03 600 无效报价
37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全球视野诺亚专享3号投资基金10.03 600 无效报价
38李振龙 李振龙 10.03 600 无效报价
39王瑜珍 王瑜珍 10.03 600 无效报价
40张琼珍 张琼珍 10.03 600 无效报价
41伍世卿 伍世卿 10.03 600 无效报价
4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养天丰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0.03 600 无效报价
43于晓玲 于晓玲 10.03 600 无效报价
44冯华 冯华 10.03 600 无效报价
45宋礼华 宋礼华 10.03 600 无效报价
46韩方如 韩方如 10.03 600 无效报价
47张吉胜 张吉胜 10.03 600 无效报价
48洪秋婷 洪秋婷 10.03 600 无效报价
49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企业年金计划建信养老投资组合 10.03 600 无效报价
50韩真如 韩真如 10.03 600 无效报价
5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资产管理计划 10.03 600 无效报价
52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53郭幼全 郭幼全 10.03 600 无效报价
54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55洪展 洪展 10.03 600 无效报价
56邢莉 邢莉 10.03 600 无效报价
57王敏 王敏 10.03 600 无效报价
5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710.03 600 无效报价
5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0.03 600 无效报价
60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稳健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03 600 无效报价
6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稳健配置二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03 600 无效报价
6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鑫享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0.03 600 无效报价
6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聚盈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03 600 无效报价
64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华量九坤1号私募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65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66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平台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67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鼎宝对冲母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68北京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诚盛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69张光磊 张光磊 10.03 600 无效报价
70束龙胜 束龙胜 10.03 600 无效报价
71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72寿建明 寿建明 10.03 600 无效报价
73杨钧 杨钧 10.03 600 无效报价
74洪旸 洪旸 10.03 600 无效报价
75张磊 张磊 10.03 600 无效报价
76张旭波 张旭波 10.03 600 无效报价
77黄丽敏 黄丽敏 10.03 600 无效报价
78王相荣 王相荣 10.03 600 无效报价
79王壮利 王壮利 10.03 600 无效报价
80金秀妍 金秀妍 10.03 600 无效报价
81文沛林 文沛林 10.03 600 无效报价
82文嘉辉 文嘉辉 10.03 600 无效报价
83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全天候一号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84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无效报价
85曾妙娟 曾妙娟 10.03 600 无效报价
86何琳 何琳 10.03 600 无效报价
87池方燃 池方燃 10.03 600 无效报价
88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 10.03 600 无效报价
89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鹰筠业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 10.03 600 无效报价
90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期货-财成门1号资产管理计划 10.03 600 无效报价
91林小雅 林小雅 10.03 600 无效报价
92陈炽昌 陈炽昌 10.03 600 无效报价
93贾丽娟 贾丽娟 10.03 600 无效报价
94侯伟 侯伟 10.03 600 无效报价
95葛红 葛红 10.03 600 无效报价
96张晓樱 张晓樱 10.03 600 无效报价
97程灏鹏 程灏鹏 10.03 600 无效报价
98华加锋 华加锋 10.03 600 无效报价
99李世江 李世江 10.03 600 无效报价
100吴森岳 吴森岳 10.03 600 无效报价
101宁波金戈量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锐7号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2宁波金戈量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锐11号私募基金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3张理楚 张理楚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4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5徐澍地 徐澍地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6朱六平 朱六平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7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8焦耀中 焦耀中 10.03 200 有效报价
109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3 200 有效报价
110李秀国 李秀国 10.03 200 有效报价
111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200 有效报价
11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中小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400 有效报价
11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群星璀璨1期裕晋3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0.03 560 有效报价
1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3 600 有效报价
115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22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3 600 有效报价
116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有效报价
117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16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3 600 有效报价
118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有效报价
11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1缪甦 缪甦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3姚刚 姚刚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4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17号资产管理产品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5王德志 王德志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6赵丽芳 赵丽芳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聚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8杨林 杨林 10.03 600 有效报价
129林关羽 林关羽 10.03 600 有效报价
130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3 600 有效报价
131刘玮 刘玮 10.03 600 有效报价
132钟格 钟格 10.03 600 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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