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
分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7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有关规定,现就承销商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分销债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7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销,挂牌分销期为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日起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3.86%,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11月1日,每年11月1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0年11月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 本期债券采用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卖出;协议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订分销协议进行分销认购。
四、 本期债券在本所挂牌分销时,由承销商自定价格进行分销;投资者认购申报单位为10张或10张的整数倍(1张为面值100元)。
五、 在分销期内,承销商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销售其所承销的本期债券,其所承销本期债券的证券简称由不超过8个字符组成:如“申万黔3”表示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承销的本期债券,分销证券代码为“101675”,分销结束后统一转换成上市交易代码“106163”。
六、 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系统通过买卖盘揭示承销商挂牌数量,行情成交量一栏实时显示承销商累计销售数量。
七、 在分销期内,投资者申报买入本期债券时免缴佣金,本所亦不向证券经营机构收取购买债券的经手费。
八、 投资者须用证券账户(含基金帐户)申报买入。
九、 本期债券承销商机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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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支付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等
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将于2017年11月1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457”,证券简称为“上海1605”,是2016年11月14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41元。
二、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458”,证券简称为“上海1606”,是2016年11月14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52元。
三、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7459”,证券简称为“上海1607”,是2016年11月14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1元。
四、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460”,证券简称为“上海1608”,是2016年11月1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3元。
五、本所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3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1月14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为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两只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南县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定于2017年11月2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7097”,证券简称“17三花EB”,发行总额28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1%、第二年1%、第三年6%,债券期限3年,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2、南县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7098”,证券简称“17克明EB”,发行总额3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2%、第二年7.5%,债券期限2年,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四只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定于2017年11月2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156”,证券简称“17跨境01”,发行总额3.63亿元,票面利率7%,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208”,证券简称“17协能01”,发行总额1.5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210”,证券简称“17汉柏S1”,发行总额3亿元,票面利率6.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证券代码“114221”,证券简称“17润盛03”,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6.8%,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11月2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597”,证券简称“17顺丰01”,发行总额5.3亿元,票面利率4.6%,债券期限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为“狮桥八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1月2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狮桥八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狮桥八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狮桥八期”的转让业务。
二、 “狮桥八期”设立日期为2017年8月17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狮桥08A”,证券代码为“116645”,到期日为2019年2月1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季付息、过手还本。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狮桥08B”,证券代码为“116646”,到期日为2019年5月1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季付息、过手还本。
三、 “狮桥08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狮桥08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狮桥八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狮桥八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