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7-083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现补充内容如下:
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维科控股将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2,012,0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52%,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用于办理融资业务,质押期限至2021年8月28日。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7日。
现维科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14,9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46%,其中已质押数为82,012,065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63.0789%,占公司总股本的18.611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维科控股本次质押目的为用于其经营发展。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维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暂未发现到期资金偿还能力方面存在重大风险,维科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维科控股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