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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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2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22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2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由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由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独一味基本情况

名称: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童天才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糖浆剂、颗粒剂、散剂、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口服液、合剂、丸剂(微丸)、滴丸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贴膏剂(凝胶膏剂)生产;中、藏药材种植、研究,高原生物开发、收购、中药饮片;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和开发及技术咨询;日化用品、生物制品销售;医疗投资管理

独一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独一味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所列独一味2016年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独一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决策及财务;独一味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对其向银行申请39,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信用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64,51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75%,公司将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若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将增至294,51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10%。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2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号)。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电子邮箱: dan.li@hkmg.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