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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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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2017-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2017-030

债券代码:122001 债券简称: 07海工债

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11月9日开始支付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8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7年11月7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7年11月9日

债券摘牌日:2017年11月9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7海工债。

3、债券代码:1220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5、债券期限:10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与当期应付利息一起支付。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77%,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9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每年的11月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7年11月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7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07海工债”本息兑付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本期“07海工债”的票面利率为5.77%。每手 “07海工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57.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6.16元;扣税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1.93元)。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

2、债券停牌起始日:2017年11月7日

3、兑付资金发放日:2017年11月9日

4、债券摘牌日:2017年11月9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2017年1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7海工债”持有人。

五、付息兑付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和本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和本金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和本金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本金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和本金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付息网点未履行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等非居民企业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并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有关当事人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晓剑

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

联系人:刘连举

电话:022-59898808

传真:022-59898800

邮政编码:300461

(二)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齐飞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债券代码:122001债券简称:07海工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债券(债券简称:07海工债,债券代码:1220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项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债项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前经营范围

发行人本次变更前经营范围如下:

工程总承包;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工程、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工程、管道输送工程、油气处理加工工程、油气化工及综合利用工作)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它海洋工程施工;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航线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钢材、管件、电缆、阀门、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电仪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议案,发行人拟变更经营范围,详细内容如下:

(1)将原描述“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工程、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工程、管道输送工程、油气处理加工工程、油气化工及综合利用工作)及建筑工程的设计”修改为“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及建筑工程的设计”。

(2)将原描述“压力容器制造”修改为“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压力管道设计”。

(3)营业范围中增加“承担石油天然气工程的规划咨询、评估咨询”。

(4)将原描述“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它海洋工程施工”修改为“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它海洋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

调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如下:

工程总承包;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承担石油天然气工程的规划咨询、评估咨询;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它海洋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压力管道设计;电仪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质量控制和检测、理化、测量测绘及相关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航线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钢材、管件、电缆、阀门、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动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次经营范围的变动系出于公司经营和市场开发的需要,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之议案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并且明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07海工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经营范围发生变动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