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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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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2017-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2)信用利差策略。信用产品相对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首先,伴随经济周期的波动,在经济周期上行或下行阶段,信用利差通常会缩小或扩大,利差的变动会带来趋势性的信用产品投资机会。同时,研究不同行业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不同行业总体信用风险和利差水平的变动情况,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信用产品发行人资信水平和评级调整的变化会使产品的信用利差扩大或缩小,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内部评级在定价方面的作用,选择评级有上调可能的信用债,以获取因利差下降带来的价差收益。第三,对信用利差期限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各期限信用债利差水平相对历史平均水平所处的位置,以及不同期限之间利差的相对水平,发现更具投资价值的期限进行投资;第四,研究分析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评级债券的相对利差水平,发现偏离均值较多、相对利差有收窄可能的债券。

(3)类属选择策略。国内信用产品目前正经历着快速发展阶段,不同审批机构批准发行的信用产品在定价、产品价格特性、信用风险方面具有一定差别,本基金将考虑产品定价的合理性、产品主要投资人的需求特征、不同类属产品的持有收益和价差收益特点和实际信用风险状况,进行信用债券的类属选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五)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低风险低收益产品。

(六)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0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无。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5%。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七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博时现金宝货币A

2.博时现金宝货币B

3.博时现金宝货币C

第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及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书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5、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6、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7年08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 2017年08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费率折扣的公告》;

(三) 2017年08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费率折扣的公告》;

(四) 2017年07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网上交易机构投资者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五) 2017年07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六) 2017年07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七) 2017年07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新增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八) 2017年07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办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九) 2017年06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新增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 2017年06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一) 2017年06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增加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二) 2017年05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网上交易调整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十三) 2017年05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十四) 2017年05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 2017年05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正文)》;

(十六) 2017年04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十七) 2017年04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费率折扣的公告》;

(十八) 2017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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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