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13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9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10月31日,滨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557,001股,增持均价为5.62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0,002,288.06元。截止2017年10月31日,滨海控股已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7年11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滨海控股《关于增持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
(二)本次增持前,滨海控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366,471,007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81,818,18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48,289,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结合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9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结果
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10月31日,滨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557,001股,增持均价为5.62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0,002,288.06元。截止2017年10月31日,滨海控股已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滨海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370,028,008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81,818,18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51,846,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0%。
四、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已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