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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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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私募投资基金的补充公告

2017-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7-临087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私募投资基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旅联合”或“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86),现将公告中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华设FOF精选1号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7年8月2日

2、基金规模:基金的人数规模上限为200人,对单个基金投资者不设认购金额上限。

3、投资模式

(1)投资目标和策略

投资目标:保持基金高流动性基础上,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等金融产品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运用行业研究方法和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在投资时,主要考虑产品期限、基础资产、增信措施等因素。具体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标的选择策略、现金流管理策略、收益增强策略。

(2)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信托、资管计划到期清算,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计划到期赎回等。

4、管理模式:

投资基金由管理人独立运营,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重大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5、主要管理人员:投资经理姜玮彦

6、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

二、投资基金管理人

1、名称: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9月7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2099号2幢308-7(上海崇明森林旅游园区)

4、法定代表人:姜玮彦

5、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委托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2、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永续,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及全体基金委托人书面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提前终止。

3、基金份额的销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4、基金的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的募集方式

由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的获得基金业协会认可的代销机构向客户募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6、认购和持有限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间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认购费用),并以10万元(不含认购费用)的整数倍增加。

7、申购和赎回

“确定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价格为1.00元面值/份。基金份额以金额申购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赎回款项在自每期基金单元到期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基金委托人银行账户。

本基金每周开放一个工作日,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对基金份额开放申购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管理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托管人及行政管理服务商,本基金存续期间临时开放申购次数每年不超过48次。

基金份额投资期限届满后,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安排开放赎回基准日并安排该基金份额的赎回退出,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配本金及剩余业绩比较基准收益。投资期限尚未届满,但基金投资者于开放日向基金管理人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配。

(二)基金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取得基金财产收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和转让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行使相关职权;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及托管义务的情况;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行政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基金合同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不得违反基金合同的约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合法权益的活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不收取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率为0.05%/年,在每期基金到期日一次性计提并支付该期的托管费。托管费计提方法如下:

H=E×托管费率×本期基金实际存续天数÷365

H:本次应计提的托管费

E:本期基金的实收资金

年保底托管费为人民币6万元整/年。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1、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委托人自行承担;基金自产品成立之日起,收益分配日即分红日为每一基金单元到期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各基金单元可分配利润超出管理人公告中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归管理人所有。

2、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基金清算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具体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确定。

3、基金收益分配时间为每一基金单元到期后在管理人公告的赎回基准日分配收益并赎回份额持有人的份额。

(五)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四、关联关系说明

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管理的“华设FOF精选1号投资基金”与国旅联合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国旅联合的股份、未有增持国旅联合股份的计划,与国旅联合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国旅联合利益的安排等。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1、资金损失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从而产生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基金运营风险:在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基金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等,将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3、流动性风险: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及全体基金委托人书面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其他风险

本投资基金可能存在操作或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及不可抗力等风险。

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出资额,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国旅联合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情况,及时关注项目进展,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本公司投资资金安全,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六、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主要目的在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获得财务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及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