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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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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4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合理决策,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拟变更项目”)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拟变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变更为“连江茶花”和“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由连江茶花新设全资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滁州茶花”);

2、拟变更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变更为“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和“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

公司此次拟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拟变更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变,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拟将由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滁州茶花的资本公积,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跟进办理滁州茶花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为保证上述募集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适时与滁州茶花、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标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4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合理决策,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拟变更项目”)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拟变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变更为“连江茶花”和“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由连江茶花新设全资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滁州茶花”);

2、拟变更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变更为“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和“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拟将由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滁州茶花的资本公积,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跟进办理滁州茶花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为保证上述募集资金安全,同意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适时与滁州茶花、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连江茶花投资设立滁州茶花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4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拟将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作部分变更,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03.2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03%。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合理决策,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拟变更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拟变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连江茶花”变更为“连江茶花”和“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由连江茶花新设全资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滁州茶花”);

2、拟变更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变更为“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和“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

本次拟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作上述变更。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一)原计划投资和目前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该项目已于2015年1月29日取得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5]A12008),并已于2016年12月23日取得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将该项目备案有效期限延长至2018年1月。该项目计划投入41,000万元,其中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3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可新增年均销售收入78,954.30万元,新增年均税后利润15,954.4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9.48%,动态投资回收期为6.33年(所得税后)。截至2017年11月3日,该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540.68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基于契合市场需求的变化,更好地响应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以优质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同时利用滁州地区的区位优势和苏滁现代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集群优势,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公司拟将原全部由连江茶花实施的“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产能)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滁州茶花在由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加快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三、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连江茶花投资建设“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募集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17年11月3日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

变更后本项目建设期仍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可新增年均销售收入57,899.82万元,新增年均税后利润11,524.0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33.33%,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93年(所得税后)。

(二)滁州茶花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可新增年均销售收入21,054.48万元,新增年均税后利润4,473.38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32.04%,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97年(所得税后)。

四、拟变更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拟变更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变,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此次拟变更项目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风险相同。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次变更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存不确定性。

五、拟变更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通过连江茶花新设全资子公司滁州茶花实施“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项目。同时,连江茶花和滁州茶花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茶花股份本次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茶花股份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5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滁州茶花”)。

●投资金额: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之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拟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产能)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拟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将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连江茶花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连江茶花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标的公司的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上述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是基于契合市场需求的变化,更好地响应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以优质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同时利用滁州地区的区位优势和苏滁现代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集群优势,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四、投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在标的公司注册成立后,公司将与标的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对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存在的风险

1、标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应对风险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跟进办理标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2、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促使其规范运作和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拟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滁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连江茶花投资设立滁州茶花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茶花股份本次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茶花股份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孙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5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经营电子商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维修、安装;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标的公司的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上述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体量的不断扩大、业务模式的不断丰富,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商业模式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立电子商务公司正是实现平台服务整合,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手段,以优质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开拓市场,同时利用滁州地区的区位优势和苏滁现代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集群优势,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实现产业生态资源的高效整合和无缝对接,从而达到降低供应链商业成本,实现各方共赢的目的,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存在的风险

1、标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应对风险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跟进办理标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2、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促使其规范运作和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5证券简称:茶花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5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

至2017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本公司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1月16日—11月17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翁林彦、林宇。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以及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

委托人持有的公司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