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部分基金定投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建设银行成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部分基金的定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办理
1、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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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办理以下产品的定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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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建设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建设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2、东方红睿丰混合(代码 169101)目前暂停接受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恢复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代码001309)、东方红睿阳混合(代码169102)目前暂停接受申购及赎回申请,恢复接受申购及赎回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知悉。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