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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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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6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5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7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7月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提名周斌全、向文豪、张建余、袁国胜、韦永生、兰云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源伟、王建新、王志勇、蒋和体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另外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通知全文详见2017年11月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斌全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涪陵区人大常委委员,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顾问,西南大学客座教授,重庆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涪陵榨菜协会会长;历任涪陵地委组织部干部科主任干事、政法委综治办主任、涪陵市政府流通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00年加入本公司,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5月1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斌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254,009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斌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向文豪先生,195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6年4月21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向文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在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向文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建余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6月至今担任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公司8.76%股份)。

张建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建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袁国胜先生,1979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加入公司,一直从事营销工作,先后担任过公司销售大区经理、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6月13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袁国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8,188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袁国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韦永生先生,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9年加入公司,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14年6月13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2016年7月28日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韦永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2,546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韦永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兰云祥先生,1976年生;大学学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当选为公司董事。

兰云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兰云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程源伟先生,1965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重庆OTC发审委委员,2014年6月13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程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源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建新先生,1970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6月13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建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王志勇先生,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2016年4月21日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蒋和体先生,1963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自1984年至今一直在西南大学从事食品工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蒋和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和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6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1月5日上午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大波先生、翟建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6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下午3:00至2017年11月2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二、会议审议的议题: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 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1 选举周斌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2 选举向文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3 选举张建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4 选举袁国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 选举兰云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 选举韦永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1 选举程源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2 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3 选举王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4 选举蒋和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1 选举肖大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7.2 选举翟建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第1-4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第4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6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6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第1-4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5-7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监事2名,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 系 人:余霞 汪靖淞;

邮 编:408006;

传真号码:023-72231475;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7;

2.投票简称:榨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5:00至2017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 “深交所数字证书”,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行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累计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6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17年6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7年11月2日,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公司二楼二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赵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张婉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赵平先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0名股东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时即行使职工代表董事职权,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董事任期一致。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张婉华女士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时即行使职工代表监事职权。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赵平先生和张婉华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附件一: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赵平先生,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5年1月-2007年4月在本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5月-2009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2月-2011年5月9日在本公司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11年5月10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平先生持有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867,010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婉华女士,197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出口业务科业务员、出口业务科科长、审计办审计员,目前就职集团公司总部,主要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大宗物资招标、资金监管工作。

张婉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婉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肖大波先生,196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涪陵地区财政局科研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二科科长;1998年加入本公司,一直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3月28日至2011年5月9日担任公司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肖大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61,004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大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翟建英女士,1982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0年5月至2015年3月担任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副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担任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担任北京建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主管会计;2017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公司8.76%股份)。

翟建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翟建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