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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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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7-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6版)

(六)修改基金的估值方法

(七)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八)调整基金的费率

本次主要对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行了变更。

(九)修改基金的上市交易相关内容

(十)其他相关事项的修改

1、考虑到本基金基金合同变更后,本基金不再保留汇利A和汇利B份额,因此删除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汇利A、汇利B和分级相关的内容。

2、拟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等内容。

3、考虑到自《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修订,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变更后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4、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变更后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

II. 调整基金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的调整主要涉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变更。

III.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根据法律法规及上述修改内容相应修改。

三、基金合同等变更前后的业务安排

1、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转换

在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期内(即汇利A和汇利B已在开放期前根据约定转换为汇利份额),若《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且未出现下列第2项所述之情况,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汇利份额将于原定的开放期末转换为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安排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2、《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若《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未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的,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变更为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开放期最后一日出现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次日终止并根据《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不再实施转型。

自《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第一个封闭期,封闭期至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

3、汇利A和汇利B份额的终止上市及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上市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后不再保留汇利A和汇利B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汇利A和汇利B份额的终止上市,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四、基金合同等变更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基金合同等变更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基金合同等变更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等变更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基金合同等变更方案的议案。

(二)基金合同等变更期间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等变更期间将尽可能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付基金合同等变更期间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五、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若《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开放期最后一日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次日终止并不再实施转型,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工作时间内可转人工坐席。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