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7-064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履行期限为3年。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框架性协议,是否能够签署具体单项合作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33017945R;

3、法定代表人:卜巩岸;

4、注册资本:36413.97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路甲一号朝来高科技产业园内9号写字楼地上八层801-809室;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资产管理;销售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发挥双方在市场、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积累,共同拓展智慧城市相关业务市场,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推广与共赢。

2、合作内容

(1)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未来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优选对方为合作方,在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积极促成双方的合作共赢。

(2)双方拟成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及运营平台,涉及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空港、智慧安防、智慧环保、智慧安监、智慧交通等。

(3)甲乙双方整合市场资源,以期共同合作取得更大市场份额,为我国智慧城市的整体建设做出贡献。

(4)甲乙双方拟择机共同成立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并结合多种金融工具的使用,构建完整的金融驱动智慧城市建设体系。

3、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限期三年。

4、保密条款

双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和秘密,未经一方书

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但依据国家法规法律和监管规定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5、争议解决

(1)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

不能达成一致,应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基于本协议进行合作的

其它事项应继续执行。

6、 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于2017年11月6日签订并生效。

(2)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框架性协议,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竞争力。

2、本战略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框架性协议,是否能够签署具体单项合作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

2、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