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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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8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马鸿、伍骏、马少贤、廖岗岩4人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3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东南地区各项业务的开展,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西聚构商贸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计12亿元人民币,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项目。同意公司及江西聚构商贸有限公司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区域总部项目的框架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82:关于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82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推动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东南地区各项业务的开展,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西聚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构商贸”或“丙方”)拟以自有资金预计12亿元人民币,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昌经开区”)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项目。2017年11月6日,公司及聚构商贸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区域总部项目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明确了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

2、审议程序

(1)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区域总部项目的框架协议》。本协议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7年11月6日,聚构商贸召开股东会,同意签署《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区域总部项目的框架协议》。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枫林西大街1196号

负责人:赵海东

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聚构商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乙方、丙方拟预计投入12亿元人民币,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含东南区域总部办公项目和供应链产业基地项目。

东南区域总部办公项目用地约54亩(最终以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为准),总投资(含土地、基建、设备投资)约5.7亿元。丙方在南昌经开区注册成立项目子公司,作为该项目建设主体。

供应链产业基地项目用地约185亩,其中一期用地120亩,二期项目用地65亩(最终以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为准),总投资(含土地、基建、设备投资)约6.3亿元。乙方在南昌经开区注册成立项目子公司,作为该项目建设主体。

项目用地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出让具体事项由乙方/丙方与甲方国土资源局另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方应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二)叁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土地的公开出让手续,负责出让土地施工所需水、电、道路通至用地红线旁,协助乙方、丙方办理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及争取国家、省、市支持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优惠,维护周边治安环境并协调村民关系,配合或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甲方有权在乙方、丙方每一期的建设工程竣工和设备安装后30日内对其投资进行综合验收并确认投资金额;对乙方、丙方的建筑容积率、投资强度等进行审核确认(具体审核部门由甲方确定)。

2、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及投资计划及时注册、进资、建设、达产、达税,切实履行合同,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办理安评和环评手续,项目的整体规划、项目布局、建设进度等方案须报甲方审批。

乙方、丙方项目公司应在甲方区域内经营期限满十年,期满后若需外迁须提前六个月书面告知甲方。项目公司经营期间,若发生股东、股权重大变更事宜,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的同时向甲方招商部门书面通报。

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权利义务。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 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要成为中国具有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为此,公司在休闲服饰品牌运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创意设计、商业保理和对外投资等各个业务领域在全国大力拓展。为利于公司拓展各项业务,并对各项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公司拟在全国不同区域建设区域总部。这是公司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实施的重大部署。公司经多次考察并与当地政府协商,拟在南昌经开区建设东南区域总部。

南昌经开区是江西省首个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中国富庶、经济活跃、购买力强的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中心地带,高速公路、铁路客货线、国际港码头、昌北国际机场、南昌地铁1号线共同构筑了南昌经开区“五位一体”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同时,南昌经开区内拥有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等17所高等院校、19所科研机构、6所技工学校,20多万素质高、创造力强的人才汇聚南昌经开区,是南昌经开区源源不断的强大发展动力。此外,南昌经开区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也是中国纺织服装产业基地之一,其纺织服装产业链完整,形成了以服装为龙头,带动棉纺、针织、化纤共同发展的格局,将逐步发展成为江西省乃至长江以南地区最大的纺织原辅料集散中心。南昌经开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良好高效的政府服务以及颇具规模的产业基础,有利于发挥公司东南区域总部的辐射作用,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东南区域总部,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东南区域业务的拓展和管理。

五、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未来取得建设区域总部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需通过市场竞拍程序,能否竞拍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影响,未来项目的实施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区域总部项目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