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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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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6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6日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王晓明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天府新区“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建设“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款)。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投资20,000万元在四川天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设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天府新区“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拟设全资子公司的最终登记情况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将原来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6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林祥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天府新区“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建设“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款)。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投资20,000万元在四川天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设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天府新区“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拟设全资子公司的最终登记情况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原来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及结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6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用地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或“甲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于2017年11月6日签订《关于天府新区“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或“本协议”),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由该全资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投资建设“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款)。

2、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

2、基本情况:天府新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受成都市人民政府委托,在本区域内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负责天府新区核心区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事务,把天府新区核心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其目标是推动成都市“一城双核、双核共兴”目标的实现。

3、关联关系:公司与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富森美天府商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

4、业务范围:房屋租赁;市场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和服务;广告代理服务。

5、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资金来源如下: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四、拟受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协议相关内容,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天府新区约100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及具体位置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为准)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

公司拟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注册成立由公司全资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在直管区范围内投资建设“富森美·家的乐园”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相关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款)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约100亩,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等具体规划指标以区域城市设计为准)。

(2)项目内容

项目总体围绕“家需求、家消费”(家设计、家装修、家装饰、家创意、家服务、家生活、家休闲),按照产业高端化、经营国际化、业态多元化进行产业综合布局,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欧美时尚家居体验式样板间品牌旗舰店集群、全球创意设计&软装体验中心、国际家居总部&智能家居体验中心、欧美风情生活文化商业街区。

(3)项目建设周期

公司承诺在依法竞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内容和经政府批准同意的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的要求实质性开工建设。公司承诺于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6个月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项目整体工程的开发建设并投入运营。

2、交易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立即启动并及时完成项目用地的报征和拆迁,并在2017年11月30日前,根据规划条件按法定程序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项目用地。若乙方项目公司依法竞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付土地。

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公司依法竞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后,按土地现状交付土地,在项目用地实际交付时,为乙方项目施工提供必需的道路、水、电等设施保障。同时承诺项目区域范围内、用地红线以外公共区域部分的地下空间,在符合规划要求的条件下,国土部门可根据乙方需求按照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的相关规定依法出让。

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和省市优惠政策,并承诺在项目工商注册、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纳税申报等行政审批环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将本项目争取列入省市和天府新区重大服务业项目,并提供全程优先的“绿色通道”服务。若乙方竞得项目用地,基础设施报建费天府新区实得部分减按50%征收。

(2)乙方责任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并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参与土地竞买。

乙方承诺,项目物业自持比例不低于70%(按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计算),自持物业产权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让。

3、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项目供地,且逾期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则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招拍挂意向起始价计算的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甲方不承担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2)乙方依法竞得项目用地且按约定支付出让成交价款后,甲方未能协调国土部门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面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土地使用年限从乙方项目公司取得国土使用证并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2)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要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则视为乙方放弃竞买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格,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且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的时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项目公司依法竞得项目建设用地,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得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或其他形式变相转让竞得的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事实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追究乙方责任:一是要求乙方及项目公司限期整改,若乙方及项目公司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乙方按项目用地成交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若因乙方及/或项目公司原因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含由乙方负责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用地成交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天府新区进行业务战略布局,满足天府新区新增市场的消费需求,同时也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四川乃至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投资金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部门的审批,本项目的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用地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的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6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区域市场的竞争地位,抓住国家级新区——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以下简称“天府新区”)开发建设的良好时机,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20,000万元在天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天府新区“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富森美天府商业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名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兵

5、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

6、业务范围:房屋租赁;市场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和服务;广告代理服务。

7、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资金来源如下:

8、公司委派刘兵担任执行董事,刘云华担任监事。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三、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天府新区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和《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规定的城市新区。成都富森美天府商业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在天府新区进行业务战略布局,满足天府新区新增市场的消费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同时也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四川乃至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该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独立财务核算,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各项管理。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投资金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行业竞争、人力资源和宏观政策影响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并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培养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6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4日和2017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关于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17-032)。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将原来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要求。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行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公司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和措施健全,公司调整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调整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6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额度

进行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产品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财务部和证券部为风险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1)完善公司风险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寻找和拓展公司风险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尽职调查、分析和初步评估,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供分析论证材料和投资建议;3)风险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管理与监控。

3、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风险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采取措施,严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风险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披露风险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五、其他说明及承诺

1、公司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风险投资事项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充裕。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安全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于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及结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风险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

2、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施风险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对富森美实施本次风险投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7-06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11月22日15: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15:00至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

邮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易盛兰、谢海霞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8”,投票简称为“富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各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