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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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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2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22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2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由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由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独一味基本情况

名称: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童天才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糖浆剂、颗粒剂、散剂、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口服液、合剂、丸剂(微丸)、滴丸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贴膏剂(凝胶膏剂)生产;中、藏药材种植、研究,高原生物开发、收购、中药饮片;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和开发及技术咨询;日化用品、生物制品销售;医疗投资管理

独一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独一味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所列独一味2016年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独一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决策及财务;独一味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对其向银行申请39,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64,51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75%,公司将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若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将增至294,51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10%。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2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号)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号),经事后核对,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致公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的“(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中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

更正后: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

二、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一、担保情况概述”的部分披露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由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由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更正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于2016年9月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11月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同时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到期。为满足独一味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由其向工商银行康县支行继续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4%;同意由其向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继续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独一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三、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三、董事会意见”的部分披露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独一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决策及财务;独一味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对其向银行申请39,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信用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更正后:

独一味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决策及财务;独一味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对其向银行申请39,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除上述内容需更正,其他内容不变。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