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9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陆永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陆永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3、增持计划和规模:2017 年5月4日起6个月内(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11 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7年11月1日起,陆永先生以自身名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5,069,900股,增持均价为9.8625元/股,增持总金额为50,001,837元。
截止本公告日,陆永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6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8%。至此,陆永先生已履行完毕前述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陆永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陆永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3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陆永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陆永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