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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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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515 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90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情况

2017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有效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中钰资本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 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2. 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 风险评级:一级(低)风险

5. 收益率测算:根据当期可投资资产收益率,扣除产品的成本,首个理财期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50%。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收益部分作为平安银行的手续费。平安银行有权根据理财产品资金运作情况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之后各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由平安银行通过网点公告或客户经理告知客户。

6. 产品期限:7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7天。客户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

7. 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

8. 公司及中钰资本与平安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9. 风险揭示

(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到期或平安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时,平安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 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产品存续期间若投资的交易对手发生违约、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情形,投资者可能损失部分理财收益。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理财收益。

(2) 理财产品认购风险

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本产品的发行。如平安银行停止本产品发行,或者本产品的募集金额达到了产品计划发行量的上限,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计划发行量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成立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

(4) 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5) 利率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由平安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方式确定,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 流动性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若本产品设有开放期,则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和赎回。

(7) 信息传递风险

产品成立、产品终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清算等事项,平安银行将通过自身网站(http://bank.pingan.com)、营业网点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或由客户经理告知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平安银行网站、或致电平安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或到平安银行营业网点联系客户经理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平安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平安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 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9) 信用风险

本理财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收益由平安银行负责支付,若产品存续期间平安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10) 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及收益风险

平安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投资者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三、 风险控制及应对

1. 公司、中钰资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用于股票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 中钰资本购买相关银行理财产品前,将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报公司审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公司财务部、中钰资本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中钰资本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应对中钰资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审查下属子公司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不定期对投资额度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 对公司及中钰资本的影响

中钰资本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中钰资本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投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亦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与中钰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

公司和中钰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公司授权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公告日,公司、中钰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156,500,000.00元(含本次公告金额)。

六、 备查文件

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

股票代码:002515 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7-091

关于公司股东施延助、施雄飚、施文

与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有关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6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施延助先生、施雄飚先生和施文女士与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中钰”)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施延助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56万股、施雄飚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40万股、施文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304万股合计14,400万股股票以10.7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娄底中钰。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 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娄底中钰受让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内容详见2017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施延助先生转让的7,956万股股份、施雄飚先生转让的1,140万股股份及施文女士转让的5,304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至此,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施延助先生、施雄飚先生和施文女士合计 转让的公司14,400万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已于2017年9月 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已完成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内容详见2017年9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在股份协议转让申请过程中,双方进行了有关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施延助先生、施雄飚先生和施文女士有关说明

1、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2、拟转让股份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或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不存在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情形;本次转让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4、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股份转让双方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5、本次转让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可能导致规避股份限售相关规定的情形;

6、截至2017年8月16日之前 6 个月内,本人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本次转让不存在可能构成短线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且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股东施延助、施雄飚和施文董监高身份情况说明如下:

1、施延助

①2008年至2011年4月25日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②2011年4月26日至2014年5月15日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③从2014年5月16日换届离任后,未担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职务。

2、施雄飚

一直以来未担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职务。

3、施文

一直以来未担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职务。施延助先生、施雄飚先生和施文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如下:

1、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已被质押且质权人未出具书面同意函的情形;

2、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或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3、金字火腿或者施延助先生、施雄飚先生和施文女士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不存在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情形;施延助先生、施雄飚先生和施文女士不存在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情形;本次转让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4、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股份转让双方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5、本次转让的14,400万股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可能导致规避股份限售相关规定的情形;

6、截至2017年8月16日之前 6 个月内,公司及施延助先生、施雄飚先生和施文女士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本次转让不存在可能构成短线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且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