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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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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公告

2017-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4.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平银连战综字第A130201706010001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连战额保字第A167201706010001号、贷款合同编号:平银连战贷字第20171101002号、贷款合同编号:平银连战贷字第20171101003号]。上述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7月11日、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经与大商集团协商,大商集团同意为公司近期4.5亿元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2017年11月7日,公司与大商集团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二、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反担保范围

公司的担保债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代大商集团支付的银行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2、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二)反担保保证方式

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

(三)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公司代大商集团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之日起2年。

(四)生效条件

《反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8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6%。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