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8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及2017年3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7年3月16日、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基于前述事实,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亿元。

2、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3、转股价格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5.4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额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普通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11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11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52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数量获配本次转债;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申购无效。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不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