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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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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股票收益互换股份减持的公告

2017-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12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股票收益互换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迪马股份”)于2017年11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的通知:东银控股通过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减持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减持主体持股及减持情况

(一)持股主要情况

本次减持前,东银控股持有公司股份901,57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2,423,042,984股)37.21%,其中直接持股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通过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持股1,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上述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持股主要系东银控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本)》(协议标号:【SAC-0409】、《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补充协议》以及《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确认书》(协议编号:【SACTC0409A20150713】)约定,于2015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1,584万股,合计占当时公司已发行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0.67%。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过去12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减持主要情况

1、股份来源:东银控股与中信证券协议约定股票收益互换交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

2、减持原因:因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盯市金额已低于维持保障金额,故中信证券于2017年11月7日起对存续交易进行部分了结,以使盯市金额满足协议的要求。

3、交易数量及比例:2017年11月07日,减持股份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23,042,984股)的比例为0.175%。

4、交易均价:2017年11月07日交易均价4.6993元/股。

5、剩余股份情况:截止2017年11月07日,东银控股与中信证券协议约定的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剩余标的股份为1,1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8%。

(三)后续减持计划

根据履约保证金额的要求,折合减持股份总计不超过600万股(含上述减持的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预计将于2017年11月8日减持完毕。实施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剩余标的股份为约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上述减持后,东银控股直接持股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通过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持股不低于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二、 合规情况

上述减持股份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买入,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细则》的规定。

三、 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述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除上述股票收益互换外,东银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均为场外质押。东银控股将积极进行债务安排,以期妥善解决其履约资金问题。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东银控股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报备文件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迪马股份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