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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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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恒林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等有关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报价剔除规则、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计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8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56.88元/股在2017年11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11月1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1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恒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兴业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恒林股份”,股票代码为“60366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恒林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661”。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1月3日(T-4日,周五)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42,2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5,619.6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580.39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36,580.39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10月31日在《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2017年11月9日(T日,周四),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2017年11月9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56.88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56.88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2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5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T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②2017年11月9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1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11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年11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1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1月9日(T日,周四)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11月9日(T日,周四)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六)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10月31日(T-7日,周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http://www.sse.com.cn)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11月2日(T-5日,周四)至2017年11月3日(T-4日,周五)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7年11月3日(T-4日,周五)下午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收到3,19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9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0.16元/股-56.98元/股,申报总量为1,155,220万股。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明细见本公告附表1和附表2。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个配售对象未按照《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材料,2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个配售对象属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中禁止配售的情形,以上69家投资者管理的108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对应申报总量为21,410万股。

经核查,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并提交了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3,13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89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报总量为1,133,810万股。符合要求的5,68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相同价格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相同价格相同拟申购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以在申购平台中排序为准)的顺序进行排序。

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具体剔除顺序为:按申购价格从高到低剔除;价格相同的,按申报数量从小到大剔除;价格和数量均相同的,按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剔除,如果申购数量与申购时间均相同则按等比例剔除。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56.88元/股为剔除临界价格,将报价高于56.88元/股的申报全部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0.1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隶属于家具制造业(C21)。截止2017年11月6日(T-3日,周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家具制造业(C21)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7.59倍。本次发行价格56.88元/股对应的2016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从细分行业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家具制造业”。公司与永艺股份(603600.SH)、顾家家居(603816.SH)等2家上市公司同属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具有一定可比度。以2017年11月6日(T-3日,周一)前20个交易日(含2017年11月6日)的均价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16年每股收益(2016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计算,上述类似行业上市公司2016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26.13倍,具体如下:

备注: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88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为56.88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3,127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675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131,010万股。初步询价中报低于本次发行价格56.88元/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8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四)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11月9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11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

(五)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36,580.39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4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19.6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580.39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7年10月31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1月9日(T日)15:00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来确定。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已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认购。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7年11月10日(T+1日)在《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5,675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1,131,01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7年11月1日(T-6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11月9日(T日)9:30-15:00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6.8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2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5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1月9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10月31日(T-7日)刊登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11月1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11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11月13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661,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661”,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11月15日(T+4日)在《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11月15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配售对象初步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上海融栢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及申购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11月9日9:30-11:30、13:00-15:00)将1,000万股“恒林股份”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6.88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恒林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6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网上申购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1月7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7年11月7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11月9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11月9日(T日)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11月1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11月1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11月1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11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1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7年11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2017年11月14日(T+3日)15:00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截至2017年11月14日(T+3日)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7年11月13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1月15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2017年11月13日(T+2日)因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1月15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序号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元/股)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鲁商物产有限公司 鲁商物产有限公司 55.88 200 低价剔除
2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98 200 低价剔除
3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98 200 低价剔除
4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98 200 低价剔除
5裴红伟 裴红伟 10.16 200 低价剔除
6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红筹复兴1号私募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7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56.98 200 高价剔除
8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红筹1号证券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9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红筹长线3号私募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10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红筹和谐1号私募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11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红筹平衡选择证券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12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红筹长线4号私募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13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红筹长线1号私募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14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红筹长线2号私募投资基金 56.98 200 高价剔除
15蔡莉萍 蔡莉萍 56.88 200 有效
16周仁瑀 周仁瑀 56.88 200 有效
17戴文 戴文 56.88 200 有效
18李英 李英 56.88 200 有效
19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20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21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22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23赵莹莹 赵莹莹 56.88 200 有效
24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6.88 200 有效
25深圳海之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之源价值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26陈栗 陈栗 56.88 200 有效
27周霞 周霞 56.88 200 有效
28黄湘丽 黄湘丽 56.88 200 有效
29刘少鸾 刘少鸾 56.88 200 有效
30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31宋盛 宋盛 56.88 200 有效
32梁勇 梁勇 56.88 200 有效
33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56.88 200 有效
34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35刘玮 刘玮 56.88 200 有效
3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6.88 200 有效
37金祚华 金祚华 56.88 200 有效
38李冠辉 李冠辉 56.88 200 有效
39李洪义 李洪义 56.88 200 有效
40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56.88 200 有效
41阙丽霞 阙丽霞 56.88 200 有效
42李晓玲 李晓玲 56.88 200 有效
43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56.88 200 有效
44何雪萍 何雪萍 56.88 200 有效
45郁富强 郁富强 56.88 200 有效
46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88 200 有效
47陈杰 陈杰 56.88 200 有效
48蔡志双 蔡志双 56.88 200 有效
49王勇 王勇 56.88 200 有效
50浙江金运达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金运达实业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51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2基金 56.88 200 有效
52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1基金 56.88 200 有效
53郭友平 郭友平 56.88 200 有效
54叶林富 叶林富 56.88 200 有效
55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价值精英1号基金56.88 200 有效
56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余粮100基金56.88 200 有效
57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88 200 有效
58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深蓝100基金56.88 200 有效
59韩妮娜 韩妮娜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6.88 200 有效
60贾东海 贾东海 56.88 200 有效
61宋登强 宋登强 56.88 200 有效
62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63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64李敏 李敏 56.88 200 有效
65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66王晓绩 王晓绩 56.88 200 有效
67李天云 李天云 56.88 200 有效
68姜霞 姜霞 56.88 200 有效
69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70吴志定 吴志定 56.88 200 有效
71赵祥 赵祥 56.88 200 有效
72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56.88 200 有效
73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56.88 200 有效
74梁炳南 梁炳南 56.88 200 有效
75朱雅娟 朱雅娟 56.88 200 有效
76胡关凤 胡关凤 56.88 200 有效
77邓轩 邓轩 56.88 200 有效
7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市值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56.88 200 有效
79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80戴荣伟 戴荣伟 56.88 200 有效
81曹昱 曹昱 56.88 200 有效
82黄楚武 黄楚武 56.88 200 有效
83张传裕 张传裕 56.88 200 有效
84王敏君 王敏君 56.88 200 有效
85任茜 任茜 56.88 200 有效
86黄济强 黄济强 56.88 200 有效
87林益霖 林益霖 56.88 200 有效
88吴利妲 吴利妲 56.88 200 有效
89张晓亮 张晓亮 56.88 200 有效
90沈佳敏 沈佳敏 56.88 200 有效
91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92贺正刚 贺正刚 56.88 200 有效
93谈金文 谈金文 56.88 200 有效
94叶立春 叶立春 56.88 200 有效
95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96汪冬越 汪冬越 56.88 200 有效
97彭将霞 彭将霞 56.88 200 有效
98林洁 林洁 56.88 200 有效
99陈华明 陈华明 56.88 200 有效
100林凡 林凡 56.88 200 有效
101金善增 金善增 56.88 200 有效
102左敏 左敏 56.88 200 有效
103徐东左 徐东左 56.88 200 有效
104黄澜岚 黄澜岚 56.88 200 有效
105张希斌 张希斌 56.88 200 有效
106陈慧 陈慧 56.88 200 有效
107广州市宏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宏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108李雅非 李雅非 56.88 200 有效
109靳祥 靳祥 56.88 200 有效
110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111黄劲平 黄劲平 56.88 200 有效
112梁国辉 梁国辉 56.88 200 有效
113孟庆亮 孟庆亮 56.88 200 有效
114邱宏炜 邱宏炜 56.88 200 有效
115杨梓达 杨梓达 56.88 200 有效
116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6.88 200 有效
117先永红 先永红 56.88 200 有效
118胡孙树 胡孙树 56.88 200 有效
119胡景 胡景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6.88 200 有效
120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2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12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5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6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7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8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29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 200 有效
130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131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56.88 200 有效
132郑忠香 郑忠香 56.88 200 有效

附表1:报价信息统计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5,689个合格配售对象)

133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6.88200有效
134吴伟明 吴伟明 56.88200有效
135凌惠 凌惠 56.88200有效
136安徽锦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锦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56.88200有效
137张工 张工 56.88200有效
138曹玲 曹玲 56.88200有效
139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6.88200有效
140黄国珍 黄国珍 56.88200有效
141邵伟军 邵伟军 56.88200有效
142邓小山 邓小山 56.88200有效
143王贺 王贺 56.88200有效
144费杰 费杰 56.88200有效
145姚惠君 姚惠君 56.88200有效
146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47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48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4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产险委托投资1号资产管理计划 56.88200有效
15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5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达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5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5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计划56.88200有效
15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珑琪恒佳资产管理计划 56.88200有效
15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56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57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康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58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5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6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6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骏远1号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 56.88200有效
16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6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6.88200有效
16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6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财再1号 56.88200有效
166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67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68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达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6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7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丰泓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7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7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7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7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7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76王晓东 王晓东 56.88200有效
177孙恋榕 孙恋榕 56.88200有效
178任文峰 任文峰 56.88200有效
179王柯华 王柯华 56.88200有效
180赵向军 赵向军 56.88200有效
181赵新苗 赵新苗 56.88200有效
182傅引连 傅引连 56.88200有效
183潘洪平 潘洪平 56.88200有效
184李亮 李亮 56.88200有效
185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56.88200有效
186吴锦文 吴锦文 56.88200有效
187王俊懿 王俊懿 56.88200有效
188潘琛 潘琛 56.88200有效
189郑天云 郑天云 56.88200有效
190叶怡红 叶怡红 56.88200有效
191刘辉 刘辉 56.88200有效
192邱晖 邱晖 56.88200有效
193孙波 孙波 56.88200有效
19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6.88200有效
19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9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9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9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19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0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56.88200有效
20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56.88200有效
20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1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1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13袁理 袁理 56.88200有效
21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 56.88200有效
21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博时基金多策略绝对收益组合56.88200有效
21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56.88200有效
21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一组合 56.88200有效
21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56.88200有效
21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2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2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6.88200有效
22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6.88200有效
22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2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2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6.88200有效
22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2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6.88150有效
22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2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56.88200有效
23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3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3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3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优选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56.88200有效
23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农银1号资产管理计划 56.88200有效
23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3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3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3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3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4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4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互联网主题混合 56.88200有效
24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4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4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一组合 56.88200有效
24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56.88200有效
24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4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4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石化价值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6.88200有效
249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5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51丁志英 丁志英 56.88200有效
252石惠芳 石惠芳 56.88200有效
253罗会云 罗会云 56.88200有效
254张敬兵 张敬兵 56.88200有效
255姚明 姚明 56.88200有效
256毛瓯越 毛瓯越 56.88200有效
257方文君 方文君 56.88200有效
258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6.88200有效
259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56.88200有效
260张志雄 张志雄 56.88200有效
261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56.88200有效
262刘倩 刘倩 56.88200有效
263单银木 单银木 56.88200有效
264池少华 池少华 56.88200有效
265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266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88200有效

(下转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