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11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7—114),定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各位股东及时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2017年10月25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15:00—2017年11月13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以上“议案2~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业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4” 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12日及2017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注意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和互斥提案,对总议案投票即为对全部议案投票。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3. 登记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大会现场。

4. 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03,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电子信箱:unitedmne@unitedmne.com

联 系 人:葛姜新 何俊丽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5

2. 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7年11月 日——2017年11月 日

委托日期:2017年11月 日

说明:

1、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 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