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平安银行协商,现决定自2017年11月9日9: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对通过平安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平安银行申购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7年11月9日9: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购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有申购费率1折优惠。若原费率为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基金销售机构
平安银行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平安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平安银行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平安银行各营业网点
平安银行网站:www.bank.pingan.com
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复牌股票继续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7年4月20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老白干酒(证券代码:60055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证券已于2017年11月8日复牌,由于其交易未体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继续对其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在上述复牌证券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