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新加坡元债券公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证券简称:东方航空编号:临2017-07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新加坡元债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7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与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浦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浦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合称“联席牵头经办人”或“联席账簿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发行人发行于2020年到期、年利率为2.80% 、5亿元新加坡元的有担保债券。

据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所悉及确信,联席牵头经办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概无债券将发售给香港的公众人士,亦不会有任何债券将配售予本集团的任何关联人士。债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债券并未获得评级。

债券的主要条款如下:

1. 发行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

2. 本金总额:5亿元新加坡元

3. 发行价:债券本金额的100%

4. 交割日期: 2017年11月16日

5. 到期日:除根据债券条款获提前赎回或购回及注销外,债券将按其本金额于2020年11月內或最接近于2020年11月的利息支付日到期

6.担保:本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发行人妥为支付根据债券表明应付的所有款项

7. 利率:每年2.80%,自2018年5月16日起须于每年5月16日及11月16日每半年就债券本金额每250,000新加坡元支付分期等额3,500新加坡元一次

8.赎回:债券可根据其条款(i)由发行人选择赎回全部(而非部分);或(ii)于债券条款及条件所载控制权变动事件或未登记事件发生后,由债券持有人选择赎回该持有人的全部债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浦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共同为债券发信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中国银行、农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交通银行、汇丰银行、澳新银行、民银资本及海通国际共同为债券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发行人拟将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i)购买飞机的预付款项;(ii)偿还现有债务;及(iii)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本公司及发行人将寻求债券于联交所上市,联交所已就债券具备上市资格发出确认,债券获准于联交所上市将不应被视为本公司、发行人或债券的价值指示。

由于完成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不一定会达成,而认购协议或会于发生若干事件后被终止,故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