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7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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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9),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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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子议案2.04应为“陈志红”。原公告附后的授权委托书需相应更正,更正后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7年10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7日
至2017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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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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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