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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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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7-02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温增勇董事长主持。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参与投票表决。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以电邮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关联董事温增勇、王荣辉、陈伟生、赖广栋、钟小英、何欢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关联董事温增勇、王荣辉、陈伟生、赖广栋、钟小英、何欢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决议。

为了保证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解释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和实施后续各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授权董事会确定、调整参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人员名单及分配份额;

(五)授权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形式;

(六)授权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形式;

(七)授权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八)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九)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被强制转让情形时,所持权益归属问题;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其它事宜,超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的情形除外。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关联董事温增勇、王荣辉、陈伟生、赖广栋、钟小英、何欢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工会主席王荣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大会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长远发展。同意《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30日

至2017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所持证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 系 人:胡苏平 叶选荣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传 真:0753-2232983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有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7-02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位于梅县丙村镇红光村的土地在2012年由政府有偿收回。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与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并进行了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上述事项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收购款实际未按约定支付等原因,造成公司额外增加利息支出。 2017年10月17日,公司与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在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除向公司支付收回梅县丙村镇红光村的土地补偿款外,还应向公司支付额外增加的利息负担补偿1782万元。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已收到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上述补偿款1782万元。政府有偿收回梅县丙村镇红光村的土地付款事项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收益约1336.5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披露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