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3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9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任期即将届满的第十届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李占通、刘强、常士生、郑蜀闽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钟彦、曾勇华、杨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情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酒店12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3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9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任期即将届满的第十届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于欣义、解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详情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3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占通、刘强、常士生、郑蜀闽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钟彦、曾勇华、杨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彦、曾勇华、杨波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占通,男,1964年4月出生,博士,曾经从事天津大学教学和共青团的工作,1992年创办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副主席;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李占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其70%股份,任该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 强,男,1961年12月出生,工学硕士,曾任天津大学计算机系团总支副 书记、计算机系讲师;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其10%股份,任该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常士生,男,1967年3月出生,硕士,曾任津联集团(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天津市信誉杯家具装饰商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常士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蜀闽,女,1972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本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郑蜀闽女士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

钟 彦,女,1970年2月出生,本科,曾任四川兴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权益合伙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副所长,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钟彦女士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勇华,男,1978年2月出生,硕士,曾任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和君资本合伙人,和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勇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 波,男,1974年4月出生,博士,拥有十多年海外金融机构工作和管理经验,曾服务于荷银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星展银行上海分行、比利时富通银行上海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2007年加入申能集团,现任申能集团旗下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投资管理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等职务。

杨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3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提名于欣义、解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股东代表监事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选举采取累职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大会(2017年11月24日召开)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欣义,男,1966年11月出生,研究生,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德农种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佳码数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中心总经理。

于欣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金融投资中心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解 溟,男,196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北大人本管理研究院项目经理,上海柏科管理咨询公司管理咨询顾问等职务;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考核中心总经理,兼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解溟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人力资源考核中心总经理、工会主席;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3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2017年11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酒店十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 选举李占通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常士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郑蜀闽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独立董事选举;

2.01 选举钟彦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曾勇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波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00 监事选举;

3.01 选举于欣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解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和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上述提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3日、11月24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4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的函告,获悉大通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直接以及通过中信证券收益互换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939,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其中:大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825,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4%,大通集团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11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0,174,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9%。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