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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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6版)

(四)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调整基金的费率

对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赎回费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申购费率保持不变。

(六)其他相关事项的修改

删除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发售的部分,并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等内容。

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转型后的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产品特征、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

三、转型前后的申购赎回安排

1、转型选择期

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转型选择期:

(1)在转型选择期内,投资人可以申请赎回,期间基金赎回费为0;

(2)在转型选择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开放基金的申购业务;

(3)转型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和新申购的基金份额(如有)统一结转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4)具体转型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2、《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转型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自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的上市

本基金拟在《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选择适当的时点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申请上市时应当符合基金上市条件。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合规、运营可行性

(一)法律方面

转型后的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的法律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后,基金管理人择时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本次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因此,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技术运作方面

自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变更有关的会计处理、登记、系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做好了基金运作的相关准备。会计师事务所将继续为转型后的基金提供服务,律师事务所将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五、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基金在转型期间将尽可能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付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1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指引),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7年11月14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指引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上市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后,基金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折溢价比例可能发生一定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元,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11月10日,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 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信诚300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信诚300份额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300份额。

二、沪深3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即原沪深300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300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沪深3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300份额,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即原沪深300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沪深300B份额和信诚300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将比折算前杠杆水平有所提高。

四、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信诚300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 元有一定差异。

六、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沪深300A份额与沪深3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30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了解或咨询详请。

七、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

暨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生效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并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了《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及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已自2017年11月8日起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11月8日为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将统一结转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5531,基金场内简称:信诚策略)的基金份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转换结果及变更登记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及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7年11月8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原场外的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自动变更成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原场内的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自动变更成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份额转换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基金份额转换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转换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份额转换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约定,对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完成份额转换及变更登记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将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场内简称为“信诚策略”,基金代码:165531。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后,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转换后的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自2017年11月8日起,《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生效,原《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自同一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最新的《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